公安部確認,足球裁判陸俊等3人已偵查終結並移送司法部門起訴。
作為12年前率先質疑其執法公正性和職業操守,並與之在法庭上兩度交鋒的媒體,我們既欣慰,又悲哀。欣慰的是老天公平,善惡自有善惡報;悲哀的是,他幾乎華冠戴盡(中國頭號金哨、執法世界盃和奧運會足球決賽階段的第一人……),仍自甘墮落為“涉嫌操縱比賽、收受賄賂”的黑哨。
陸俊十餘年裁判生涯,用老話概括就是:“滿嘴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16年前,他説“裁判員準確是相對的,但公正要做到絕對”,而且“很珍惜(身為國際級裁判)這份榮譽,不會因為小恩小惠斷送自己的前程……”但是,僅4年之後,他就被原廣州松日俱樂部負責人利彪投訴涉嫌收受鉅額賄賂;6年前,陸俊頭頂“十年金哨”(中國足協授予)、“中國最大的騙子”(原上海國際俱樂部董事長王國林語)等帽子退役,直至今年3月東窗事發。極具諷刺意義的是,2年前,他面對央視鏡頭仍一臉無辜地回憶與《羊城體育》在1998年的名譽權官司,認為“(打官司)是最好的方法,讓法律公公正正的,讓大家能夠看到的,是什麼就是什麼(當時,披露其涉嫌收受鉅額賄賂的《羊城體育》因證據不足敗訴)”。
如此“兩面人”,當下俯拾皆是。同因“涉嫌操縱比賽、收受賄賂”被捕的原足協掌門謝亞龍,兩年前寫就一紙辭職信,談到中國足球的亂象危局和體制困境時,也是字字珠璣,義正詞嚴。而凡此種種,叫人不得不追問:怎樣的流水線,才能炮製如此形異而神似、前仆後繼的腐敗分子?怎樣的“程式缺陷”,才導致這些個行業領軍人、楷模或先鋒們既領跑更領跌?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所以,不能輕視陸俊。
關於陸俊的涉案情節,目前所曝光的僅一兩場嫌疑比賽。但是,長達半年多的偵查,如果只是挂一漏萬地抖出這一點比賽、語焉不詳地截取三五年前的某次交易,從而僅揭示一個被斷章取義、缺胳膊少腿的陸俊,那是極不正常的。起碼,央視和多家主流媒體反覆提及的《羊城體育》與陸俊的官司,就是一個顯而易見的“線頭”。那是中國媒體第一次公開與足壇“黑哨”作正面交鋒,足以載入中國足球發展史;而當下足壇反腐的力度廣度和深度也史無前例,既然如此,理當不遺餘力地讓真相大白于天下,而不是留下一則不足為外人道的懸案。陸俊説得太好了:“讓法律公公正正的,讓大家能夠看到,是什麼就是什麼。”現在,再來一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