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全國臺灣研究會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研究員周志懷。(圖片來源:台灣網)
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總書記在對臺工作重要講話中強調,“我們要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積極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實現全民族的團結、和諧、昌盛”。這一講話站在中華民族的高度,十分突出地揭示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實現全民族團結、和諧、昌盛的內在聯繫。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有句名言:“理論在一個國家的實現程度,決定於理論滿足於這個國家的需要的程度。”為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積極倡導兩岸關係實現和諧發展,努力探討兩岸關係和諧發展的具體路徑,是豐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內涵的需要,也是對臺研究工作者面臨的重要課題。
2009年3月,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在接受央視記者專訪時提出,要進一步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就必須“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斷注入新的重要內涵”。筆者認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需要注入的新的內涵可分為兩個層面,一是實踐內涵,一是理論內涵。從可供操作的實踐內涵看,我們已相繼提出很多新課題,譬如:大力加強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商簽文教協議;兩會協商由經濟性議題擴展到共同打擊犯罪及開展司法互助等社會性議題;通過兩岸協商,以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來逐步探討政治和軍事等敏感問題等等。這些議題重在解決兩岸交流交往所産生的重大實踐問題,對於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另一方面,我們更要注重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斷注入新的理論內涵,使和平發展新局得以鞏固與持續。和諧發展既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與動力,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然結果。在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的過程中,加強對和諧發展這一重要理論問題的研究,將會使和平發展的理論內涵更加充實和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