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萬美元回款關係表(聯合報 圖)
扁家弊案本週即將進入最關鍵時刻,也就是陳水扁兒媳陳致中、黃睿靚是否被收押。中評社今天的社評指出,兩人一旦扣上手銬被送進看守所,這不僅是臺灣首例,在華人社會也不多見。扁值此敏感時刻拋出他曾匯給“獨”派大老吳澧培191萬美元,吳也承認收下這筆錢進行對美工作。初步觀之,吳案有可能是陳水扁的“死穴”,但也有可能被他操作成“生機”。
吳澧培出身臺灣彰化旺族,前臺灣駐美代表吳釗燮要叫他三叔,30多歲到美國打天下,在金融界打滾,政商界人脈甚豐,曾任美國萬通銀行董事長,稱得上是鐵桿“臺獨”。2000年陳水扁執政後聘他擔任資政,負責體制外對美工作,經常銜命赴美遊説。
陳水扁在今年2月,知道海外密帳曝光,2100萬美元存款遭瑞士司法部凍結後,急著把在新加坡帳戶裏,尚未被凍結的191萬美金轉到吳澧培安排的海外帳戶。扁會主動把這一段告訴法官,且訴諸媒體,又是陳水扁的一著棋!
社評分析認為,吳案如果順著陳水扁設定的方向發展,有可能就是他的“生機”。第一、扁可以借此向外界證明,他存在海外的錢是要推動臺灣外交空間,再度鞏固他的“大水庫理論”。扁不斷對外宣稱,他8年任內共支領“公務機要費”新台幣1億9千萬元,支出2億元,支出大於收入,比照馬英九“特別費”案判例,不應被判決有罪。
第二、包括國民黨“立委”邱毅、名嘴丁庭宇等這兩天都陸續表示,陳水扁給吳澧培的錢,部分可能拿去賄賂美國官員,邱毅並揚言週一要向美國在臺協會(AIT)告發。邱毅這個策略正中了陳水扁下懷,扁巴不得把行賄美國官員、國會議員的案子鬧愈大愈好,最好鬧到成為國際事件,乃至美國總統大選話題。
第三、行賄美國官員、國會議員案一旦鬧開,不論真相如何,陳水扁在“司法”面和政治面都會獲利。在“司法”面,若能證實扁任內曾行賄美官方人士,姑且不論錢的來源,扁在冗長官司中,靠著“有風就能飛”的手法,將大大增加逆轉勝機會。在政治面就更有利了,深綠本來就已一再被扁洗腦,行賄案再出來,深綠人士更要深信,扁是在“替臺灣背十字架”。
扁即使被起訴,要打完這場官司至少還要好幾年,扁只要扛著“公務機要費”用於行賄美國官員的大旗,就夠他呼風喚雨,操控民進黨,甚至投入2012年大選。
社評亦指出,換一個角度看,吳澧培案的出現,也可能成為扁的“死穴”。第一、扁匯191萬美元到吳澧培帳戶的時間、方式,都更像是洗錢。匯款時間點是在陳水扁知道扁家海外帳戶被盯上,且有高達2100萬美金被凍結之後。而且,以吳澧培的説法,陳水扁當時似乎很急,迫不急待要把錢匯給他。特偵組循線追查,更容易找到破綻,吳澧培也會被拖下水。
第二、依照吳澧培的説法,陳水扁告訴他,這筆錢是有人捐的,並沒有説是“公務機要費”的款項。既然錢是人家捐的,就與“公務機要費案”無關,也跟“大水庫”無關。接下來應該去追,這筆錢是從何而來,誰捐的?
第三、“公務機要費”一年新台幣5千萬元,扁若要狡辯給吳澧培的錢是來自“公務機要費”,顯然不符比例。而且,扁匯款給吳澧培是在今年2月,距離扁下臺只剩下3個月,如果扁真如他所言,想在卸任後做些事,大可以把錢留著520之後再好好規劃用途,甚至成立基金會,而非倉卒把鉅款一次丟給吳澧培,這並非陳水扁一貫風格。
況且,檢方早已揭穿,陳水扁聲稱2005年5月曾透過馬永成,動用“公務機要費”將10萬美金交予黃志芳轉給吳澧培,再轉至海外的説法並非事實。馬永成應訊時已招認,那筆錢非“公務機要費”。扁給吳澧培的10萬美元都不是“公務機要費”,更何況是191萬美元。
總之,社評認為,即使吳澧培過去替陳水扁在美國做了很多地下工作,甚或也曾替扁行賄美國官員、國會議員,但這些錢不必然就是來自“公務機要費”。扁任內可以動用的“機密費”,包括“外交部”、“國安局”等項下,一年至少新台幣數十億元,扁不可能放著鉅額“機密費”不花,掏出自己的“公務機要費”去付對美工作的帳,相關説詞應屬移花接木。
未來,扁涉及行賄美國官員案若鬧大,華府涉臺圈更要光火的是,陳水扁任內強推“公投”、“新憲”已經把華府搞得焦頭爛額,沒想到扁下臺後,竟然還企圖把美國當做他的“黃金降落傘”。而且也肯定該案的後續效應,將極其深遠。(林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