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舉行的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第3場辯論中,詰問環節關於“宇昌案”的辯論十分精彩。臺灣《中國時報》18日發表社論指出,即使如此,蔡英文仍舊沒有回答“宇昌案”中的種種疑點。不要以為“宇昌案”是小事,民進黨歷經扁案之痛,舉黨政治道德理應更嚴謹,未料其道德門坎卻彷彿全面下降,“宇昌案”檢驗的正是政治人物的道德,蔡英文別回避。
社論摘編如下:
2012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第3場電視辯論17日舉行,首創12個公民團體就當前公共政策提問,不論是健保、稅制、教育、居住正義等議題,都成為問重點,讓民眾相對能更了解朝野候選人的立場和主張;透過這樣的對話,某種程度也讓民眾體會到改革並非一蹴可及,更難一廂情願。
當然,辯論會中最精采的還是3位候選人的相互詰問,特別是“宇昌案”。這個案子是蔡英文于2007年卸任行政主管部門副負責人後捲入的生技産業案,並由家族出面投資成立公司,向行政主管部門“國發基金”申請資金高達10億(新台幣,下同)。
蔡英文在辯論會前夕特別舉行記者會,重申她和家族沒有違法圖利,嚴正批評馬英九她進行司法和政治追殺。
因為她這場記者會,國民黨臺灣地區領導人候選人馬英九開場就用非常重的聲明,強調自己絕對沒有、也不會為了選舉指示特偵組偵辦“宇昌案”;如果有,他將退出選舉。結辯時,馬英九更宣示:“我卸任後,絕對不會要官員到我家報告;更不會利用‘政府’關係賺錢。”
即使如此,蔡英文還是沒有回答:一、為什麼卸任後會讓“國發基金”官員到她家中簡報?二、為什麼在“國發基金”已經注資宇昌公司後,同一套人馬、但以她家族名義成立的臺懋公司還要在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投票前4天,向“國發基金”申請核撥10億投資?三、更誇張的是蔡英文甚至要“國發基金”預扣13.2億的營運費給她的家族資金。
蔡英文將“宇昌案”定義為“負面選舉”,但是,蔡的“宇昌案”不能簡單定義為“負面選舉”;因為案子涉及政治領袖如何處理政商關係的問題,以及在這樣的關係下,用什麼道德標準自我要求“有所為,更要有所不為”。這是有志問鼎領導人地位的政治領袖不能回避的事。
不要以為“宇昌案”是小事,馬當局沒有一位政務官敢做與蔡英文相同的事:卸任後由家族成立公司向“國發基金”申請十數億的投資;民進黨歷經扁案之痛,舉黨政治道德理應更嚴謹,未料其道德門坎卻彷彿全面下降,這對民進黨意圖重返“執政”,有不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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