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工商時報》今天發表社論説,繼公營事業“正名”、“去中國化”之後,“行政院”緊接著又研議推動“部會”與公營事業南遷,並且將目標鎖定“經濟部”所屬的臺電與中油兩家公司,要求立即提出南遷評估報告。不過在臺電工會舉辦“臺電南遷公投”,有九成總公司員工反對南遷,中油工會發動的反對南遷運動,也有高達九成的員工參與聯署後,“公營會副主委”許瑞峰旋即表示,考量公營事業評估需一段時間,因此並未設定時間表,中油與臺電是否南遷,也尚未形成決策。
社論説,許瑞峰的談話,也許意在緩和兩家公司員工的反彈情緒。但是曾任“經濟部長”的“經建會主委”何美玥在“立法院”答詢時,仍然語氣堅定的表示:“中油應該有志氣讓高雄人説這是高雄人的中油。……如果要和地方結合的話,應該南遷,若南遷有困難,我們願意加以協助。”
剖析何美玥的這番談話,除了所謂的政治正確之外,在經濟專業上可以説是根本不及格。包括中油、臺電等公營事業,除了負有油電供應的政策性任務上,同時更應重視企業化經營的成本管控和績效要求。我們實在看不出把臺電、中油南遷,除了無可避免增加必須在南部新建辦公廳捨得花費,給員工帶來搬遷的困擾或進而造成人才的流失,以及增加往後日常營運與臺北相關“部會”和“立法院”連係互動的時間與距離成本外,又有哪些可期待的效應。何“主委”説南遷可以和地方結合,但其實把該公司遷往南部,根本與帶動地方投資及産業發展卻毫無關聯,南部産業並不會因為中油、臺電總公司在北部就有缺油少電之虞,即使南遷也不可能因而可以廉價享用油電。因此説中油要有志氣成為高雄人的中油,根本就是一種民粹的反應,與中油如何企業化經營根本沒關係。
社論指出,中油、臺電是不是該南遷,其實也並不是不可以討論的議題,重點是它應該是由下而上。如果中油、臺電公司自我評估,南遷可以節省更多成本,或開創更多利潤,經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再上報“公營會”、“經濟部”,這才是尊重市場的作法,反之如果由上而下強行指令,根本就是沒事找事做,凸顯政治考量淩駕市場機制。
剛好就在臺電、中油是否南遷陷入紛擾之際,倒是有一個美國的例子可以參探。據外電報導,名列世界第二大油田設備暨服務公司的美國哈利波頓公司于本週一宣佈,即將把總部搬遷到中東的迪拜,其理由是不論石油探勘或生産,其商機愈偏向東半球,因此經評估搬遷到迪拜,對公司的營運有利。
社論指出,從這個案例明顯可見,公司企業總部是否搬遷,甚至要在那裏設點,本來就應該尊重市場法則,以公司營運的便利與績效的提升為主要考量,要改名,要搬遷,自然也應尊重這樣的市場律則,否則豈止是沒事找事做,無可避免還要付出額外的代價。
當然,我們也知道蘇貞昌之所以要推動公營事業南遷,除了有選舉的政治考量外,用心也無非希望平衡南北發展的差距。為此,日前他還特別帶領閣員,針對經濟建設産業南移與南部八縣市長座談,期望以土地租稅等誘因,鼓勵業者將新擴充産業以大手牽小手策略在中南部形成新聚落。當時何美玥還説明,經濟活動南移,並非移動既有的産業聚落,而是針對新擴充的産業投資,以政策誘因鼓勵不要守在原來區位,改在中南部選定新聚落。
社論最後説,對比何“主委”在前後兩個不同場合的講話,先是呼應蘇貞昌構想強調不是移動既有産業而是針對新擴充的産業投資,但隨後卻又語氣堅定的表示中油應該南遷。何“主委”如此的前後立場矛盾,自然不免引發質疑。我們奉勸何“主委”和“經濟部”陳“部長”,應該準確的執行蘇貞昌的産業南移策略,包括協調臺糖釋出公有地以供企業前往設廠所需,也可以採取如技術處的做法,將科專補助經費分配中南部業者的比重予以提高。但就是不適合硬生生的要既有營運良好的公司匆促南遷。這種短視的做法,既不符政策原旨,更只會引發不必要的紛擾反彈。“經建會”與“經濟部”負責規劃及執行臺灣的經濟發展和産業佈局大計,尊重市場尊重專業而不是討好民粹才是最應該走的正道。
(驛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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