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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忘的品格教育 從臺大教授論文作假案談起

2017年03月21日 08:59: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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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臺大生化科學所教授郭明良研究團隊發表于自然細胞生物期刊論文涉嫌造假,臺大於一月中公佈調查報告顯示,郭明良等人明顯違反學術倫理,引發全臺學術界“大地震”。

  臺灣《立報》20日刊登世新大學社會心理學系主任詹昭能的評論文章説,本案最直接的影響,除了“當事人”博士後研究員查詩婷離職,郭明良教授與臺大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教授張正琪因此遭解聘,臺大醫院副院長林明燦5年內不得擔任學術主管,還有涉及其間的臺灣衛生研究院副研究員蘇振良與成大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陳百升“命運未卜”。最受矚目的“關係人”臺大校長楊泮池,雖然未在學校教評會“懲處名單”之列,也在各界譴責聲中終於3月18日宣佈任期屆滿後不再續任。其間最委屈的莫過承擔“行政庶務”的臺大學術副校長郭大維,面對來自各方面的指指點點,頂多只能無奈的表示遺憾甚或譴責。

  打從事件爆發以來,在眾聲喧嘩中,本案有如電影情節般高潮疊起。除了引發各界冷嘲熱諷的郭明良教授公開聲明“清白”外,還有張正琪教授因為不服臺大處置,不僅與校方“針鋒相對”,甚至提告4人網友加重誹謗罪。尤其面對外界懷疑甚或指控校方操控調查,學校暨“主事者”在過程中甚或調查後,除了及時的“自清”,真的也只能留待歷史“檢證”。

  老實説,本案對於臺大傷害,早已不言可喻。然而,最嚴重也最無辜的後果,其實是臺灣學術的國際信用問題。近來有學者投稿國際期刊,已被要求附上“原始資料”,甚至要出具“誠信説明”。因為少數人的不誠實行為,耗費了可觀的社會資源不説,連臺大甚或全臺灣的學界聲譽都跟著陪葬,真的情何以堪?

  綜覽幾個月來臺大論文做假案的風風雨雨,不由得思想起前校長李嗣涔多次在新生訓練時,勉勵學生“考試不作弊、作業不抄襲、不隨便蹺課、不隨便亂停腳踏車”,因此引發網友嘲諷:“念到臺大還要校長這樣耳提面命。”2011年臺大學生會會長鄭明哲表示,若連臺大學生都做不到,以後恐對社會造成更多弊病。另有學者為臺灣基礎教育失敗而憂心。例如靜宜大學校長唐傳義受訪時表示,優秀人才若無健全人格,未來恐危害社會。

  如今乍見臺大連教授都“作弊”,心想研究“超能力”的李校長如此殷切叮嚀,説不定真的如當年靜宜大學唐校長所説的是“有感而發”;或者説不定這些人現在的行為表現,就是當年學生時代做不到“考試不作弊”的延伸呢!

  走筆至此,又不禁想起當年世新大學以教學卓越計劃,系統性推動“誠實考試文化運動”,具體措施包括在校園中心的言論廣場設置“誠實考試K書中心”,對學生施測“誠實考試文化運動問卷”,期中與期末考卷之首增列考試作弊罰則,舉辦“誠實考試文化運動”文宣標語徵選與票選活動,以“王朝與馬漢站兩旁的關公出巡”宣導考試不作弊……結果不僅接受媒體訪問學生批評此項活動,像是小學生活倫理教育,“看低”大學生素質;有一名助理教授説,由大學做中學時代早該做的事,顯示整個教育制度都出了問題。

  才短短幾年光景,號稱全臺高教龍頭的臺大竟爆發教授論文作弊事件,何只是格外諷刺,公民基本教育失敗,顯然也不只是當年“學者的憂心”而已,不是嗎?

  重點是今後該怎麼辦?大禹治水從源頭,醫生治病有賴正確診斷,面對諸如此類學術誠信問題,何嘗不然?且讓我們話説從頭!

  根據社會心理學觀點,任何人任何時間或地點的任何行為,都是個人因素與環境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以教授論文做假來説,國內外學術發展環境(例如全球化高度競爭的高教環境、以SCI或SSCI論文發表量定奪的機構與個人獎勵機制、主管機關或所屬機構學術倫理氛圍或審查機制)固然有以致之,“行為人”追求學術聲望以及連帶利益的動機、堅持學術研究品質或學術倫理的意志、個人行事風格甚或品格教養等因素也是重要關鍵。

  先進一步就環境因素論。當年為推動“世新大學誠實考試文化運動”時,正式與非正式蒐集學生對於考試作弊的意見發現,大學生內普遍存在一種“大家都作弊”的看法,甚至可以成為作弊的“合理化”基礎。其實,此種反應或現象並不限于學生族群,不久前“查緝”公教人員(包括教授)以假發票報帳案件時,很多人不也是説“大家都這麼做的”嗎?最近論文做假案暴露出來的論文挂名問題,相信學界也應該存有類似的“論述”邏輯。因此,臺大這一起“驚天動地”的學術“不倫”案件,説不定及時為臺灣學界此種“向下沉淪”趨勢設下“停損點”;否則將來難保不會有教授或學界人士,也以“大家都這麼做啊!”為自己的論文做假行為辯護呢!果真如此,豈不“幸哉”?

  古有雲:“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論語顏淵篇)令人遺憾的,今天的大學教授都已不再以知識份子自許,更甭提“君子之德風”了。因此,放眼臺灣天空之下,不僅知識份子的風骨淪喪,有部份教授甚至連最起碼的為人之道也不見了,以致《大學教授是狼!摸畢業女生臀判刑3月》《詐財逾千萬,臺大副教授遊XX求刑6年》《學生當人頭詐研究費,‘國防大學’前教授判刑》《偽造文書詐2千萬教授判刑》《南榮科大校長夫妻賣假學歷,裁定羈押禁見》等等,“教授不像教授、校長不像校長“的社會新聞事件頻見報端!

  難怪,臺灣前“科技部長”楊弘敦赴“立院”備詢時表示,學術界論文造假問題,若是因為“制度問題”造成的,可透過修法或檢討制度而改善。重點是他認為本案係肇因于“人性問題”,未來必須靠教育。誠哉斯言!

  問題是究竟要靠哪方面的教育?除了臺當局“教育部”暨絕大多數人關注的高等教育學術倫理教育之外,更重要的其實是從小到大的品格教育。試想當事人如果夠正直,面對壓力甚或龐大利益當前,也會堅守誠信原則,怎麼可能“鋌而走險”呢?品格教養真的有如“樹頭站得穩,免驚樹尾掃風臺”啊!

  是的,此刻臺大教授論文做假案正提醒了吾人:個人的誠實甚或品格教養就是這麼“尊貴”,而且常常在我們不注意的時候,讓大家付出高昂代價!

  另一方面,試問大家多久沒聽到“德育”這個詞兒了?又多久沒聽到“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了?回顧多年來中小學教育,始終“學科知識教學中心,升學考試至上”,人格(含品格)教育遭到嚴重排擠,我們的社會(各行各業)因此逐漸坐收成果。除了“臺灣人行騙天下”,奸商賣黑心食品謀取暴利、臺當局領導人因為“海角七億”身係囹圄、官員涉貪或收賄入獄、教授論文做假學術界因此蒙塵、專業人士惡用知識圖謀不法暴利、選手打假球職棒“一敗塗地”、恐怖情殺令人髮指、泯滅人性近親殺人(例如父弒子、子殺父、夫殺妻)、隨機殺人(例如捷運鄭捷殺人案、內湖斷頸案…)!無論説是“德育”也好,品格教育也罷,作用就是沒這麼大!

  聽聞臺當局“教育部長”潘文忠強調,將針對臺大的初步報告深入審查之餘,衷心奉勸“教育部”:趕緊回頭從“教育之根(教人成人)”救起。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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