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NBA冒出林書豪,“林來瘋”的威力下,島內喊出“振興籃球”的口號。臺灣《新生報》11日發表社論指出,要振興島內的體育,首先要考慮的是島內運動場地不足的情況,“教育部”談振興體育,若想靠學校來培養出運動好手,就從改善校園運動環境做起吧。
社論摘編如下:
人人都有在校園成長的經驗,好動的學生都知道,想要在下課時間要搶佔到籃球架,投個幾球玩玩,是多麼困難的事。當美國NBA冒出華裔好手林書豪,在“林來瘋”的威力下,官員們喊出要“振興籃球”時,可能沒思考過島內運動場地嚴重不足的問題;島內的運動環境不佳,從學校到社區都沒有足夠運動空間,又要如何培養運動好手?
振興籃球,官員們都很有見地,臺當局“教育部長”蔣偉寧説,12年“國民教育”推得成功,就很樂觀。“教育部”體育司長説,暑假將舉辦籃球學校,集合各聯賽的頂尖選手做集訓,提升競技能力。“體委會”副主委錢薇娟説,“體委會”已跟“教育部”合作,輔導各縣市政府設置訓練站,也補助SBL(超級籃球聯賽)戰力。奇怪的是,竟沒有官員對目前臺灣欠缺運動場地,提出改善的看法。
推動發展運動最需要的就是場地,場地就是土地。自當局到地方主管都不認為有開闢運動場地的責任,反而認為運動場地浪費了公共空間,不斷縮限運動場地。以臺北市的籃球場為例,早期專門打籃球的公賣局體育館,收掉了;市中心區原有堪稱國際第一流的籃球場——“中華體育館”,起了一把火,就再也沒有重建起來,至今臺北市未見一個夠水準的專用籃球場。
在中華體育館旁邊原有個市立棒球場,這個小而美且交通方便的球場,曾經舉辦過無數次國際比賽,與島內棒運發展息息相關,可是市政府卻沒有放在眼裏,説拆就拆,改建成為現在的臺北小巨蛋,小巨蛋不再能打棒球,只能打籃球,可是租金太貴,籃球打不起,因此成了表演場地;臺北市消滅一個難得的市區棒球場,10多年後才去建設個大巨蛋,可是依據小巨蛋的經驗,未來這個場地一年能打幾場棒球,可拭目以待。
社區運動場不足就得靠學校,島內運動與學校密不可分,可是學校體育卻有兩大瓶頸,第一是教育政策,第二是校園環境。
在教育政策方面,正如臺當局“教育部長”蔣偉寧所説,現今學校對學生的評量標準,只注重學科考試,體育只聊備一格,12年教育能否改變現況,尚在未定之天,即使此後能使學校政策改觀,開始重視體育,那又面臨第二個問題,就是想運動的孩子,因學校太狹窄,運動設施不足,而找不到適當發揮環境。
“教育部”應該了解到目前島內學校的基本建設,距離“正常”的差距有多大;“教育部”談振興體育,若想靠學校來培養出運動好手,就從改善校園運動環境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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