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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戀、紅燈區和不抽煙的校長

2011年11月10日 08:13: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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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媒體近日爆出,臺“教育部”5月份曾發函要求縣教育部門,把“不抽煙”作為甄選中小學校長的條件之一,古怪的消息很快引起各方笑議。和“立法院”經常吵吵鬧鬧的場面類似,臺灣的社會管理領域也不乏笑料和爭論。

  “師生戀”也要禁

  花蓮縣率先響應了“不煙校長”的指示,於今年6月辦理中小學校長甄試時,加入“凡有煙癮且自認無法戒除者,不得報名校長甄試”條款。這件事近日被媒體曝光,某工會領袖立即投書媒體説,“教育部”沒有法律依據,僅以一紙公文限制吸煙者不能參加校長甄選,“是不折不扣的違法”。他還質疑,“選‘教育部長’都沒要求不抽煙,為何獨獨限制校長”?

  “教育部次長”吳財順的解釋是,目前高中以下校園全面禁煙,校長如有抽煙習慣,要説服學生不要抽煙,立場薄弱。同一時間,他也同意:“這件事今天講、明天就做,並不適宜。”一些家長則為新規叫好,家長陳璇玲表示,抽煙確實會對身體造成傷害,在家就常告誡孩子抽煙不好,“到學校老師還抽煙,那有什麼資格教育小孩”?

  另外一個爭議話題是“師生戀”。臺“教育部”幾週前頒發了一紙新規,被外界解讀為“禁止師生戀”,這一規定的出發點,據説是防止校園性侵害。對此,臺灣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回應,別把老師都當色狼,會對少女或少男伸出魔爪,部分學生成長過程中,容易對老師産生尊敬之情,往往誤以為這就是愛情,事實上不是,“教育部”應該教育學生,以免長大後悔,而不是用公文等方式禁止。一些大學生的反應則是,“我們是成年人了嘛,多管閒事。”

  “紅燈區”很燙手

  臺“立法院”11月4日通過一項規定,授權地方政府規劃性交易專區,允許在區內進行合法性交易。“紅燈區”合法化,頓時成了一個大話題。

  臺灣的性交易行業早在日據時期就已“制度化”,即所謂的“公娼制”,當時妓女須“持證上崗”。國民黨接管臺灣後,風月場所一度被取締,後又死灰複燃,1997年,時任臺北市長的陳水扁喊出“廢娼”,但在性服務業者的抗爭下,直到2003年才算正式廢除了“公娼制”。

  性交易在島內從合法到非法,現在又回到了合法的原點。臺當局的解釋是,性交易行為一直存在,用禁止、設罰的方法加以杜絕只是一種理想,而這種理想在現實中不易實現,務實的做法是面對問題。不過現實是,這一“務實”的做法好像很難實施下去,因為雖然偷偷摸摸買春的不無人在,但臺灣社會仍以“嫖”為恥。地方政府怕丟選票,無一敢接“燙手山芋”,真去設立“紅燈區”,當地居民誰也不願意讓“紅燈區”設在自己家附近。

  媒體評論説,島內各縣市視“紅燈區”為洪水猛獸,當局又何嘗不是呢?當局把此棘手問題丟給地方,美其名曰“放權”,實際上是“卸責”。

  其實,臺灣的社會管理在很多方面頗為成功,比如街道整潔,市場有序,禁煙卓有成效,不過批評的聲音永遠都不缺。知名政論家南方朔就今年發生的“塑化劑”案、台塑工廠連續4次發生大火、小學生營養午餐出現蛆蟲等事件批評説,“臺灣實質上是個無政府社會”!敢於批評挑刺,督促管理者做得更好,也是臺灣社會管理的特色之一。(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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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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