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旺報》15日刊載社評指出,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已逾3年,歷經3波政策開放,但成效始終不彰。其中最重要的關鍵在“政治包袱”,太多政治干預影響了兩岸經濟合作的速度和效率,是陸資來臺怯步的最主要原因。臺灣既然希望陸資來臺,就應該為陸資來臺創造更好的環境。檢討現狀可從如何避免政治因素干擾,為陸資解除不必要的緊箍咒著手。
社評摘編如下:
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已逾3年,歷經3波政策開放,但成效始終不彰。臺當局“經濟部”投審會公佈數據,今年至7月底核準陸資來臺投資金額為1.33億美元,“經濟部”坦誠今年對陸資招商已無法達到3月份上調至4億美元的新目標;事實上以近3個月陸資對臺每月最多投資1千萬美元來看,除非有突來的大型指標案,到年底陸資投資總額不會超過1.8億美元,低於經濟部最初設定的2億美元目標。
准此,“經濟部”近日正在進行第4波對陸資開放的評估和檢討,準備做進一步的開放,對此我們表示歡迎,但是我們必須提醒當局,臺灣對陸資已經開放了95﹪的製造業、51﹪的服務業,但陸資仍然冷清,其中最重要的關鍵在“政治包袱”,對陸資入臺的動機充滿疑慮,因而設下重重關卡,太多政治干預影響了兩岸經濟合作的速度和效率,是陸資來臺怯步的最主要原因。
臺灣既然希望陸資來臺,就應該為陸資來臺創造更好的環境。檢討現狀可從如何避免政治因素干擾,為陸資解除不必要的緊箍咒著手。舉兩個簡單的例子。
大陸曾經為臺灣面板業者保留設廠的機會,但臺當局卻在政治干擾因素下,以擔心流失先進技術為理由,設下“N-1世代”的門檻,低階技術在大陸已無競爭力,廠商只好放棄。韓國搶得先機,投資滿載而歸,大陸已關閉設立執照申請,“經濟部”後來以開放參股大陸面板廠為補救,但已經延誤面板廠登陸的最佳時機。
再如“經濟部”限制陸資投資上市櫃公司,有單次且累計不得超過10﹪的限制,明顯影響陸資戰略參股臺灣企業的意願。加上法規對入臺陸資背後股東身份的嚴格限制,及對來臺從事經營管理活動、執行董監事業務每次停留期間不得逾1年;甚至對取得臺灣不動産的所有權者每年總停留時間不得超過4個月的規定,這些“非必要”限制不僅對陸資投資綁手綁腳,更形同陸資來臺後動彈不得,想來的陸資企業紛紛打退堂鼓。不少臺商看到這些限制都不禁搖頭,直言倘若自己是陸資也不願來臺灣!
我們認為,要促進陸資來臺投資,第一步要在觀念上政治鬆綁,不要讓政治綁死經濟活路。第二步要盡可能解除對陸資投資的限制,“國安審查”範圍應該儘量縮小、程式簡化。第三步則是考量在兩岸産業優勢互補的情況下,在部分特殊産業上給予“國民待遇”的條件,以“大陸市場結合臺灣軟實力”的思維創新兩岸經濟合作的模式。例如要激勵陸資以臺灣作為進軍世界的跳板,就必須讓陸資企業在經理人經營、資源運用、人員配置、資金的流動等各方面享有“國民待遇”,讓陸資企業確實能在臺灣站穩腳步。從世界的角度觀之,兩岸要賺全世界的錢,就必須要能共同研發,制定新興産業規格,但是大前提是臺灣不可自我作政治設限。
第2季臺灣經濟成長在亞洲地區墊底,強化陸資入臺絕對是提振投資、創造就業機會良策。百餘位産官學領袖13日成立“臺灣陸資來臺投資採購服務協會”,希望為陸資來臺服務,民間動起來了,當局更應該加快開放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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