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23日發表評論説,選舉像馬戲,這在民主的臺灣其實並不少見,身為祖師爺之一的美國人,説他們兩百年而無小丑出,當然是太看重其德性。不過人家那個“馬戲團”有一個優點,就是“坐而言”的多,“起而行”的少。小丑打打嘴炮,講講脫口秀,就像那位地産大亨一樣;可是大陣仗的浪費公共資源、納稅人時間,則社會不容也。尤其還有王法在,一旦僵局難解,大法官一言九鼎,太醜的馬戲很難出手。
而2016年臺灣的馬戲大競技,日前因為換了班子,場子似乎相對熱絡了一點;原先以為“坐”著,甚至是“躺”著就能選上的,最近也只好卯起來“站”著了。只是“起而行”的結果,馬上就是濫用司法,告對手“搓圓仔湯”;或者揚言要重啟調查合宜宅、塵爆案等等。反正先噴噴墨汁、圍魏救趙,至於浪費司法資源,就不曾置之度中了。
究竟馬戲競技的終極意義在那裏?不是本該民主制度底下,以娛觀眾,買票進場,然後增進大家利益、社會福祉的嗎?可一旦雕蟲小技壓倒民主本質,各種障眼造假、詐騙誣告,甚至挑撥離間、自損自殘的花招,把觀眾的口味和想法都扭曲了。特別是馬戲要演到搏性命、毀人格的地步時,劣幣驅逐良幣,不想扮小丑的,自然求去。於是當大位,可以割鮪魚肚而求得之後,臺灣民主的傷口,就始終沒能恢復過元氣。
其實,不要以為觀眾愛看,畢竟沒人會把馬戲當成真實人生來過。當所有社會機制,司法、媒體、網路,甚至是專業,都被拿來當成雜耍的道具,人心謂危,經濟的表現,就是一種反映。絕大多數的選民,只是抱著無奈的心情,也有越來越多的觀眾,乾脆拒絕買票進場。眼見手段壓倒了本質,所有機制隨著馬戲起舞,這款民主到底給臺灣帶來什麼,難道不值得深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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