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監察院”彈劾臺南市長賴清德引發爭議,臺灣《中國時報》7日發表社論認為,本案真正值得討論的,是賴清德與綠營對此案的反應,所生動刻畫出的綠營當前普遍思維模式,讓人憂心。但我們不得不承認,在綠營的思維模式與操作下,“監察院”這次彈劾的舉動,不僅捍衛不了《地方制度法》,反而替賴清德堅持不進議會一事解套,更為他未來政治生涯的進取,增添可觀的能量。
社論摘錄如下:
看看賴清德的反應,他宣稱不進議會是為了捍衛臺南人的尊嚴,“監院”的彈劾介入是政治手段,不僅臺南市民不會接受,臺灣人民也自有公評。民進黨的聲明則扯進基隆市長張通榮兩次彈劾沒過,與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調查沒下文,結論是“無怪乎監察院公信力低落”。最傳神的莫過于柯文哲下的注腳:“那個院有沒有也差不多”!
看懂了嗎?對綠營而言,一切的重點,從來不是在是否違反《地方制度法》,更不在乎是否為“首開地方自治史上官員集體不進議會之惡例”,而是在于他們從一開始就根本否定“監察院”的正當性,如此一來,他們又何須要在意“監察院”通過的任何決議?用最簡單的話說就是,我根本沒把你的存在與否當回事,我又何必把你說的話與做的事當回事!
現在必須面對難題的,反倒是“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了。對“公懲會”而言,“監察院”既然以7比2正式通過彈劾案,而且都移送過來了,不可能不做懲戒處分,但能怎麼處分呢?依“懲戒法”規定,“公懲會”最重可以將賴清德撤職,最輕則可以只是記過或申誡,但說得直白一些,如果“公懲會”只是記過或申誡了事,對賴清德這種民選首長根本就是蚊子叮牛角,而且還會淪為笑話一則;但“公懲會”敢將賴清德撤職嗎?講實在話,如果“公懲會”嫌今年政治風波太少,或是在政治上想幫賴清德一把,就把他撤職吧!
怎麼說呢?如今的賴清德,雖被封為“賴神”,但政治生涯一路以來實在太平順,相較于過往綠營政治精英的經歷,就是缺少些許曾被打壓的悲壯性,如果“公懲會”膽敢將賴清德撤職,那麼就等于幫賴清德補上了這個空白!換言之,借由“被撤職”政治操作,賴清德很快的可以將之轉換為“被打壓”的悲情,蓄積為更上一層樓的政治能量!不當市長怕什麼?賴清德可以馬上轉戰“立委”,甚至擔任蔡英文的副手,政治想像空間大著呢!
更何況,賴清德與綠營還享有一個屢試不爽的利器,就是“臺南人的尊嚴”!就是靠著這一句空泛的召喚,賴清德過去200多天理直氣壯不進議會報告備詢,如今面臨“監院”的彈劾與“公懲會”的懲戒,讓賴清德這個訴求有了更大的立基,誰還在乎他違反了什麼法?重點是南部人又被北部人欺負了,不是嗎!正好像是高雄發生氣爆,明明是市府重大行政疏失,陳菊卻有本事以一句“臺北地下都是捷運,高雄地下都是管線”,將之巧妙轉化為南北差距,南部人被北部人打壓的悲情,這個訴求最神奇的地方就是它無從反駁,也沒人敢反對,陳菊如此,賴清德又如何能例外?畢竟這個政治操作早被綠營操作得已入化境了!
賴清德入主大臺南200多天,諸多治理風格所引發的爭議其實並不小,他大量拍賣市有地,利用“直轄市”權錢一把抓的優勢,弱化區域的自主性,特別是不聽他話的,什麼資源都分不到不說,還會陷入被邊緣化的困境,再加上他回避議會監督,諸多市政風暴早已醞釀,再拖下去光憑“賴神”兩字也不一定撐得下去,如今“監察院”祭出了彈劾,反而讓這一切爭議變得不再重要,甚至可以說賴清德還借此脫了身!
在此完全沒有指責“監院”之意,“監委”本諸職權行使彈劾權當然值得肯定,只不過“監委”諸公低估了,在現今惡質民粹文化的肆虐下,對綠營人士行使“監察權”,發揮不了任何懲戒效果,反倒讓自身陷入正當性被質疑的風暴中。
現在要預測“公懲會”會怎麼懲戒賴清德還太早,但結論不管是什麼,賴清德已經是贏家了!這就是現時的臺灣,臺南市議會長達200多天無從行使市政監督,“監察院”為捍衛《地方制度法》祭出彈劾,反而讓賴神政治能量大增,這種政治吊詭,或許可以稱它是一種“賴神現象”吧!
只是在政治人物民粹操控下,議會與輿論監督力量消失後,過一段時間,我們就只能回憶臺灣的民主,慨嘆春天太短。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