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服貿協議”審查爭議引發的島內學生抗議,在成功佔據“立法院”議場,卻又在突襲“行政院”遭到強制驅離。最新的態勢發展,似乎陷入到底要採取強力對抗路線,或持續非暴力訴求左右為難;以及到底要採取長期抗爭策略,或尋思適當退場機制進退失據的雙重困局。
臺灣《工商時報》26日社論表示:綜觀這一波運動,儘管主導者有心導引讓運動不致脫序失控,但在抗爭訴求未能獲得迅速響應之下,通常強硬派的聲音就會蓋過主張理性訴求的鴿派。最後冒失的直接衝撞“行政院”,並且暴力破壞“政院”公務設施,參與者狼狽地被驅離,行動者的正當性自然也會受到質疑。甚至連事後譴責警方驅離行動,也必須面對倒果為因的質疑,以及不應一方面暴力犯行,另方面卻又抗議維安暴力的雙重標準。
文章摘編如下:
就以這一波學運所引發的爭議來看,主導者一方面可以聲色俱厲、絲毫不留情面的譴責臺灣地區領導人與臺當局主管,不容有一絲一毫的差錯;而對於自己的失控、脫序行為卻似乎絲毫不以為意。如此一方面求全責備,另方面卻又自我姑息卸責,這種雙重標準的行事模式,卻還侈言民主,毋寧是最大的反諷。
文章還説,群眾運動容易陷入運動現場的人潮、聲浪中,以為自己就是代表大多數人,卻有意無意忽視“沉默多數人”存在的客觀事實。即以臺灣而言,對於公共議題有爭議時,一方面自然可以各抒己見,並爭取更多人的認同支援;另方面也應容許、尊重其他不同意見,甚至沒有聲音的人。
從這個角度來看,一場群眾運動,號召2萬人,甚或20萬人上街頭,現場的確是鑼鼓喧天,聲勢浩大,主導者自然是意氣風發,儼然成為救世主。但是不論是20萬人,乃至於200萬人,其實很可能仍然只是少數。群眾運動者如果不能理性認知這種現場多數與公民多數之間的巨大落差,甚至採取雙重標準鼓動支援者,污名化沉默的大眾,到頭來不只運動會陷入進退失據的絕境,更嚴重的是整個臺灣要付出沉重的動亂乃至分裂的代價。
雙重標準的思考和行為偏差,自然也可以用來檢視引發這一波學潮的“服貿協議”爭議本身。沒有錯,“服貿協議”的性質與各式各樣自由貿易協議類近,協議內容一般而言都是有利有弊、有得有失。支援者誇大“服貿協議”的效應固然不夠全面完整,反對者誇大其可能帶來的負面效應,甚至無限上綱,自然也是嚴重的失真。
臺灣和新加坡、紐西蘭已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內容同樣是有得有失,有利有弊,但反服貿者卻旗幟鮮明的採取雙重標準,甚至無中生有的編造各種謊言,透過“懶人包”的模式,以誤導學生、群眾,遂行其“逢中必反”的政治目的。“服貿協議”本身所帶來的好處與機會,則只能淪為其政治目的下的犧牲品了。
文章還指出,出現爭議不應暴力相向,而是通過説理、溝通、協調。如果濫用自由,缺乏包容相互尊重的民主素養,採取雙重價值標準,不只混淆視聽,還會惡化成分裂對立。今天的臺灣正是瀕臨此一懸崖絕境,學生抗議固然是一把改革契機和分裂動亂的雙面刃,服貿協議本身又何嘗不然。此時此際,臺灣真正需要的是包容的智慧,才可能轉危為安,展現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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