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檢評會”昨日所做出的決議,最讓人矚目之處,倒不是該會嚴厲要求“監院”將黃世銘撤職,而是它認定臺灣“檢察長”陳守煌和檢察官林秀濤確涉及關説與被關説,卻認為那只是“程式瑕疵”而輕輕放過。臺灣《聯合報》16日社論指出,至此,在“立法院”和“檢評會”的唱和下,關説已形同被宣告“除罪化”了,這將為臺灣“司法”埋下無盡惡果。
自九月爆發關説案以來,因政治勢力的喧賓奪主,王柯關説案的本質一直隱諱不彰,未受到充分檢視。這次“檢評會”的調查,透過陳守煌和林秀濤證詞之交叉比對,可謂在特偵組調查之外首度還原了其間來龍去脈,證實王金平—陳守煌—林秀濤之間的“三聯式關説”確實存在,且成功促使林秀濤改變原本打算上訴的心意。亦即,這不僅僅是一件意圖“關説司法”案,而且是一件“司法關説既遂”事件。
遺憾的是,“檢評會”在新聞稿上既如實詳述王—陳—林“三聯式關説”之存在,也認為兩人如此作法可能損及職務之公正、超然及獨立,分別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但“檢評會”卻隨即又替陳守煌和林秀濤開脫,説他們均已坦白、誠懇陳述事發經過,因此,“衡情予以行政懲處為已足,無移送監察院之必要”,僅建議臺灣“法務部”給予“警告”處分。在同一分報告中,檢評會對於黃世銘表現出必欲除之而後快的姿態,相形之下,對陳守煌、林秀濤卻是體貼寬容備至;兩者的待遇,直如天淵之別。
最引爭議的一點是,臺灣“高院檢察長”陳守煌接受王金平關説,並轉而向屬下檢察官林秀濤關説,而林秀濤也如其指示做出違背自己原本意願的不上訴處分;在這種情況下,“檢評會”卻刻意淡化兩人的責任為“程式問題”,聲稱他們的違法只是“未依規定辦理登錄”如此一來,日後任何檢察官關説或接受關説被查獲,豈非皆可援引此案辯稱只是“未辦登錄”而輕鬆脫罪?
王柯關説案演變至此地步,黃世銘及特偵組的諸多偵辦程式疏失自難辭其咎,馬英九笨拙的手腕則使問題愈發夾纏;然而,當事件演變成關説的本質無人聞問,反而是追究偵辦程式的枝節遍野蔓生,經過政治狼煙的助燃,再加上“司法歧見”的催化,不僅將辦案者打成罪犯,更使得關説及被關説者搖身變成英雄。這樣的發展,簡直令人毛骨悚然。
撇開被評鑒者的個人遭遇不談,“檢評會”做出的決議,最讓人擔心的後果之一,是呼應了“立法院”擁王柯人馬的政治反撲,彼此前呼後擁地將關説行為“除罪化”了。自今而後,權勢人物可以堂皇將手伸進“司法機關”,隨意影響案件判決;而“司法人員”也可以放心和權勢人物酬酢交好,甚至幫對方擺平官司,就算被查獲接受關説,也不致有何嚴重後果;甚至,要比司法官拚命認真辦案的“風險”要小得多。“檢評會”的決議,留給整個臺灣“司法界”的隱喻,不正是如此這般?
“檢評會”是根據《法官法》設置的獨立機構,成員涵蓋檢察官、學者、律師和社會公正人士等,由於是第一屆初次運作,仍帶有很強的實驗性質,自難過度苛責。然而,它這次決議在視野與價值上的偏倚,不僅有失外界對其公正超然之信任,它對“司法人員”可能造成的誤導,乃至對社會認知及“司法正義”可能造成的斲傷,都不可小覷。
就如臺灣“最高檢”的評論,認為“檢評會”的發言早有“預設立場”,因喪失客觀立場,而作出不合理的決議。其中,諸如“檢評會”主席洪泰文以身兼黃世銘幕僚而自請回避,而部分評委為移送該案的民間“司改會”成員卻不主動回避,反而居間主導。這類“君子可欺之以方”的情形,其實都複製了朝野的政治角力風格,人們在公視及NCC之爭也已屢見不鮮,“檢評會”的公正性因染綠而招致質疑亦恐難免。
三個月來,藍綠“立委”為回報王、柯的人情,而將黃世銘當成箭靶。而“檢評會”這次的輕重失衡,不管是回報了誰,對島內“司法“都是大傷;將關説“除罪化”,正是刺殺正義的兇殘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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