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自六月廿一日簽署後,相關爭議至今仍未平息。臺灣“立法院”決議要辦完公聽會後才進入審查程式,而扣去今天將舉行的第十場,還有六場未辦;以兩週一場的速度來看,公聽程式可能到明年農曆新年前才能走完,今年要通過此案已無可能。
臺灣《聯合報》7日發表社論説,更嚴重的是,在公聽會中,支援與反對的意見仍然陷於各説各話的局面,讓一般民眾越聽越糊塗。再加上朝野對立的政治氛圍,讓這個關係臺灣經濟發展極重要的一步,前途充滿變數。無論最後結果如何,這種分歧擴大的發展過程,其實已對臺灣造成傷害;該如何善後,關鍵取決於臺當局的信心與態度。
回顧過去四個月島內對服貿協議的爭論,臺當局竟能將一件對臺灣的美事談成一宗憾事,讓人扼腕。觀察服貿協議的談判成果,中國大陸在其世界貿易組織(WTO)自由化的基礎上,額外對臺灣做出八十項新的開放承諾;且這些開放項目,除香港外,幾皆超越已和中國簽署的十二個自由貿易協定(FTA)之範疇。簡單地説,這八十項承諾正是臺商可以獨步全球的商機所在;當然任何協議都不是成功的保證,但至少提供了業者一個優於其他地區的基礎,但島內卻有許多人把“機會”醜化為“威脅”。
再看臺灣方面作出的六十四項承諾,主要是二○○二年加入WTO時應開放而沒有開放的項目。事實上,二○○三年民進黨主政時,即已有落實WTO承諾、逐步開放陸資來臺的準備;而當時準備開放的項目,與現在兩岸服貿協議所承諾的六十四項,高度雷同。
進一步看,臺灣方承諾的六十四項中,有高達廿七項是過去五年三波開放陸資來臺,即已開放的項目。依“分階段開放陸資來臺”的政策步調,剩下的卅七項,就算沒有服貿協議,也會逐步開放。從已開放的廿七項産業五年來執行的結果看,事實證明並未發生民眾所擔憂的“大舉入侵”、“全面崩盤”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要説剩下即將開放的卅七項會造成臺灣産業崩潰或大量失業等,均是毫無根據的憂慮。
從此看來,服貿協議內容明顯是向臺灣方傾斜,對臺灣方有利。然而,就連如此簡單的事實,臺當局官員到今天不僅還説不清楚,甚至還讓外界留下“談判失敗”、“洪水猛獸將至”、“大軍壓境”的印象。官員説服力如此之低,如此唯唯諾諾,簡直不可思議。
看看臺灣“經濟部”的相關網站,臺當局並非沒有花工夫回應;但是,這些資料只是靜靜地躺在那裏,完全未發揮效果,等於沒有説。對於在野黨誇大衝擊之詞,臺當局也無法以言簡意賅的方式説明,化解外界的疑慮,甚至連執政黨“立委”都跟著起鬨質疑。這從爭議初期的自亂陣腳,演為今天喃喃自語的困境,反對者的指責不斷增強,臺當局的態度則一路變得更弱。如今,對服貿協議何時通過,相關部門似乎已抱著無所謂的心情,也讓支援服貿協議的産業感到格外無力。如此一來,更令外界懷疑臺當局是否也很心虛,是否默認了反對者的許多指控。
社論指出,不論從國際競爭的大環境看,或是從島內經濟的轉型再出發看,臺灣如果再甘於作繭自困,將只能繼續消沈下去。臺當局若認為服貿對臺灣有利,是經貿發展必須走的一步,就必須重新整隊,發動攻勢凝聚共識,讓民眾相信服貿協議對臺灣的好處;同時要呼喚各界,把討論焦點從“個體”的悲情與困難,重新拉回到“整體”的利益與長期效益的高度。若兩岸經貿關係無法踏出這一步,必然會增加臺灣對外洽簽FTA及參與如東協等經濟整合的政治障礙。而這個大哉問,反對服貿協議者從未認真回答或思考過。
更嚴峻的是,兩岸未來若要同時參與同一個國際經貿談判(例如東協加六),未落實WTO義務的問題依然要解決,而“東協加六”這些機制,豈能容忍臺灣繼續像在WTO架構下一樣對中國大陸不履行義務?這意味,兩岸服貿協議的意義,絕對不只是單純的雙邊互動而已,而是臺灣融入國際經貿網路的起點。
社論最後強調,我們相信這些道理臺當局都懂,但重要的是,執政者必須以光明正大的態度公開迎戰,而不是心虛畏縮地回避。能把這些問題講明白,民眾自然知所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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