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中央日報》網路版14日發表評論文章説,民進黨從陳水扁時代以來,早就習慣躲在意識形態的保護傘底下,一皮天下無難事。
文章指出,2006年“紅衫軍”高潮過後,臺北市政府為了紀念百萬人民上街頭倒扁的壯舉,特別在臺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前面的那塊地,挂了牌子“反貪腐廣場”,用來彰顯執政者貪婪腐化的不堪和窘態。無獨有偶,民進黨的後進蘇嘉全,如今為選臺灣地區領導人副手,深陷農舍變豪宅的貪腐肥皂劇中。歹戲還要拖棚多久,仍難測知;但或許事後,大家也來把那豪宅改成個“反貪腐紀念館”,算是還社會一個公道吧!
文章説,其實“貪瀆”、“貪婪”也者,並不一定非講金銀財寶不可。掌權秉政者,假公濟私、左手給右手;或使個眼色,叫門生故吏接班人,照自己或老婆的意思辦,以合法掩護非法;乃至知法犯法、鑽法令漏洞,統統都可以叫“貪”,也可以算“瀆”。法律除了字面上的規定外,往往還要看“犯意”之有無,死不認錯,罪加一等,不正是這個用意了。
至於“腐化”、“腐敗”,指的就更寬了。文過飾非,明知道有問題,不想法子解決,卻只是硬拗,可以稱得上腐化。推諉卸責、東拉西扯,拿完全不相干或不對等的角色來自比、來開脫,那已屬腐敗了。乃至引喻失義、茍延殘喘,一心只巴望個位子,格調觀瞻在所不顧,則更入腐朽之境地。
文章最後説,辛亥革命剛好滿了一百年,實在當初大家甘願拋頭顱、灑熱血,原因之一也是看不下去貪官污吏的橫行霸道。民進黨則從陳水扁時代以來,早就習慣躲在意識形態的保護傘底下,一皮天下無難事。難怪對於“貪腐”的認定,標準也越來越低下。勸勸蔡英文該好好想想,身邊還有多少是該被大家唾棄的貪腐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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