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龍批評臺灣“太亂”、“太自由”的話在島內發酵,有民進黨民代召集群眾到臺北市政府前抗議,要求取消成龍“聽奧大使”資格;親綠電視臺談話性節目更是從頭罵到尾;而同一天,紐約有媒體對王建民接連三敗以鬥大的標題罵他“爛透了”、“垃圾”,臺灣社會卻出奇地冷靜,默默地承受。
臺灣《中華日報》21日社論對此說,王建民被賦與“臺灣之光”的榮崇後,他的名字就和“臺灣”連在一起。試想,如果臺灣有媒體復制紐約報紙的標題,說王建民“爛透了”、“垃圾”,這家媒體會遭到什麼後果?所以,成龍批評臺灣、紐約媒體批評王建民,對臺灣來說意義是一樣的。但為何響應的態度這麼不同?這似乎是,紐約媒體有言論自由,但成龍沒有。
選擇性的接受,反應出兩種意義:其一,柿子撿軟的吃,罵成龍不會怎麼樣,罵老美恐怕會怎麼樣;其二,根本不是言論問題,是政治正確與否問題。因為成龍“偏中”。在此觀點下,成龍的言論乃成為某些政治人物可資反操作的資源:他罵臺灣,那還了得!
如果將這兩件事視為政治題目,那麼,怎麼反成龍就該怎麼反紐約媒體,不能有兩套標準。同理,如果兩者都是言論自由,就得都尊重或忍受。
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22日透視集文章也認為,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分子,臺灣可以批評別人,也要接受別人批評。成龍說臺灣太亂、太自由,怎麼就引發“天怒人怨”?臺灣不是還有一位“外交部部長”說人家的國家“鼻屎一樣大”、“沒有LP”嗎?
臺灣是否“太亂”?去年底一項民調就給了答案,民調的題目是:“用一個字表述出你對去年一年的感受。”排名第一的答案正是這個“亂”字。可見成龍並無新見,他只是把多數臺灣人的感受說出來而已。奇怪的是,臺灣自己可以說于前,為何不許成龍說于後?
文章認為,紐約媒體說王建民“爛透了”,成龍說臺灣“太亂”,我們固然不必非同意他們的見解不可,但卻要尊重別人的發言權;尤其是態度要一致,這是維護臺灣民主必須做好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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