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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十面埋伏又揭新醜 金控四面楚歌如何自處?

2008年12月02日 09:36: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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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檢方特偵組原將陳水扁案歸納為“公務費案”、海外洗錢案、竹科龍潭基地開發弊案、南港展覽館弊案等四大案,打算先行偵結。臺灣《中華日報》刊文表示,近日,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洗錢一案步調加快,在偵查過程中,又陸續爆發案外案,赫然發現扁家不法黑錢,簡直多到常人不敢置信地步。其中最被矚目的莫過於扁家假借金改大肆撈錢,扁家貪得無厭,財團競相“進貢”,以確保金融並購立於不敗之地。然而,所謂“海角七億”只是“扁家金庫”一部分而已。

 

  扁家醜聞一一揭發 A錢手法有四

  

  陳水扁于2004年10月宣示“二次金改”四大目標,包括公股金融機構減半、2006年底前金控減半。但扁家幾乎無一不全然掌控,進而“吃定”金控財團。文章分析,大體而言,扁家借金控A錢手法不外有四:

  其一、扁家有喜事之際,就是膽大妄為收禮之時,陳水扁在“總統”任內,兩場子女婚禮,四個孫子女滿月,扁家都“大發利市”。尤以陳致中結婚,陳水扁勾選五十張企業喜帖,金控、金融業就佔了二十四人,十大金控負責人幾乎全部到齊,目前已知元大馬家送了600萬,據説這是起碼價,其他可想而知。

  其二、陳水扁親自出面邀請金控業者,以籌措選舉經費或“臺獨建國基金”為由,變相勒索,金控業者在陳水扁“威逼利誘”下,不得不送上鉅額政治獻金。

  其三、借“二次金改”限時限量名義,以官股銀行為餌,誘使民間金控爭取並購或避免被並購,不得不向扁家繳交天價“通關費”,例如元大馬家交出2億,以求得“市場機制正常運作”,就是明顯的例子。

  其四:針對財務吃緊的金控,以蔡銘哲代表吳淑珍,出面洽妥條件,再由吳淑珍指使陳水扁叫官員配合紓困,例如龍潭購地案,中信辜家就付出4億佣金。

 

  金控業者獻金被卷弊案 案件主線逐步清晰

  在扁家大耍“權力魔杖”之下,除公股銀行相互合併外,其他無論民間並公股或民間彼此合併,諸如中信金插旗開發金、臺新金企圖入主彰銀、元大購並復華金、中信金入主兆豐金等案等,而且都遭到檢調搜索約談。

  如今扁家醜聞一一被揭發,扁家如何運用金控業者建立黑錢帝國,在特偵組案卷中應已有清晰脈絡。《聯合晚報》昨日發表冷眼級文章表示,臺檢方特偵組在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的同時,不得不啟動偵辦“二次金改”弊案。然而,此次特偵組將面對的是島內各大金控,以金控擁有龐大財力、眾多法界菁英的律師團觀察,未來一場特偵組檢察官與金控的“鬥法”,將繼扁家洗錢案後“隆重”登場。法界人士認為,無論是企業界的供詞,或是相關法律答辯、證據攻防,都相當繁複,每個細節,都可能影響案件未來發展。

  過去陳水扁常説“頭過身就過”,殊不知貪多咽不下,在“二次金改”過程中,見不得人的黑幕陸續曝光,涉案的金控勢必難逃法網。捲入扁家弊案的金控業者,與其坐以被逮,不如面對現實,和盤托出扁家巧取豪奪內情,期能減輕刑責,而使扁家貪贓枉法真面目無所遁形。(高斯斯)
 

[責任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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