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宣佈全民發放消費券,預計經費逾830億元,不限制購買的商品,使用期限至明年9月底止。這項政策的目的係為帶動民眾消費,進而刺激經濟景氣回升,劉兆玄説這是非常時期必須使用的非常措施,亦即外界不得以平常情況下的思維質疑其正當性。
臺灣《工商時報》發表社論説,我們能夠體諒當局面對全球經濟衰退風暴急求脫困的苦心,甚至亦支援這項發放消費券的做法,但再怎麼心急還是不能因小失大而破壞了臺灣經濟制度的基礎。日前“經濟部”為搶救汽車業快速研訂了“汽車産業發展方案”,擬以調降貨物稅等措施刺激汽車業景氣,儼然如同對民眾購買汽車發放“消費券”,這項舉動實已逾越了政策緩急應有的界線,允宜三思。
據報導,“經濟部”的構想包括調降汽車貨物稅、補助舊車換新車及鼓勵中古車等三部分。現行汽車貨物稅分二級課稅,2,000㏄以下從價課25%,2,000㏄以上則課30%,“經濟部”擬將級距改為3或5個,並將第一級距調成1,500㏄或1,000㏄,稅率則下降至15%起跳。另外,為鼓勵民眾汰舊換新,車齡十年以上者購買新車可獲得定額補助;車齡十年以下者若將車輛賣給車商出口至海外,其購買新車時則可依車齡享受不同比例的貨物稅扣抵。表面上看起來,“經濟部”是打算利用汽車貨物稅的各種減免或扣抵方式,達到減輕車廠租稅成本的目的,但實質上則是將貨物稅當成補貼民眾購車的一種手段,猶如當局以貨物稅收做為財源,在上述每人3,600元之外,另再發放一種限定用於購車的“消費券”。
由於受到國際金融與經濟情勢衝擊,“行政院主計處”日昨公佈最新數據,今年第三季經濟成長率為負1.02%,創下近七年來單季最大跌幅,宣告臺灣經濟正式步入衰退期。面對如此嚴峻的經濟困境,“行政院”各“部會”正卯足全力拯救瀕臨危機的産業,並不斷推出短期振興經濟方案。除了利用金融政策降低利率、“國安基金”挹注股市以及展延貸款紓困企業等措施之外,更大幅實行財政政策,試圖有效挽救經濟頹勢。在收入面,提出各種減稅方案包括證交稅減半、遺贈稅率降至10%、提高綜所稅扣除額、擴大傳統産業適用免稅、以及資産管理中心之資金與利息免課所得稅與遺贈稅等;在支出面,則有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工作家庭補助方案、“國發基金”擴大企業投資、以及發放消費券等各項措施,可謂包羅萬象、琳瑯滿目。
社論指出,惟當局為了短期救急目的,一方面減少稅收,另一方面又同時大量增加支出,公庫財政本來即已阮囊羞澀,如今再加上汽車業貨物稅減免則更雪上加霜。我們雖然支援非常時期採用非常手段,但“行政院”應有一套完整的規劃與做法,經過仔細的評估與分析,一次提出全套方案的財務需求與預期效益,俾讓社會大眾對當局的作為有全盤了解。如今這種零碎、片面、隨興的做法,當局財政恐將變成一個可怕的無底洞。
社論認為,姑且不論用貨物稅減免或扣抵是否真能刺激民眾購車意願,當局首先需回答的是為什麼只針對汽車業給予特別協助?目前的經濟情勢下,各行各業皆遭受到相同的打擊,當局獨對汽車業表示青睞一定要有堅強理由。今年以來汽車銷售量固然持續下滑,但只有部分廠商出現虧損,相較之下,目前業已虧損纍纍的DRAM廠商是否更有資格要求當局紓困?經濟部在研擬産業振興方案時,不應只圖短期效益,更不宜對産業有大小眼對待。選擇汽車業為對象係由於關聯效果大?就業效果強?加值效益高?抑或只是因為車輛工會的施壓而做出的選擇?在大家日子皆不好過的情況下,當局對企業的任何協助絕對不能厚此薄彼。
社論表示,汽車貨物稅的課徵本有其特別的目的,今只因短期應急需求便草率改變稅率結構,對長期稅制的健全性將造成莫大傷害。我們要提醒當局,短期應變固可,但卻不能做出“以短害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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