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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引發選舉動亂 國民黨退讓或更能贏得擁戴

2007年12月27日 10:24: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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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排除多數地方縣市對領投票方式的異見,看樣子“行政院”已擺明瞭不再溝通,準備要硬幹到底了。“副院長”邱義仁日昨仍明示“行政院”將會“盡最大的力量”推動一階段投票,並以最強力的作為排除任何困難,甚至寧願承受被批評“鴨霸”。

  臺灣《中國時報》今日社論表示,話都説到這樣的地步了,可見民進黨已經鐵了心,不惜要在這個技術問題上“全面開戰”了!現在的問題反而是,依舊堅持二階段的國民黨,還有必要也全面配合“焦土抗戰”嗎? 

  為了讓地方縣市就範,民進黨大概能撂的狠話,能搬出的恫嚇,全套都出爐了!包括選務人員“領不到退休金”、直接撤換選務人員、接管選務、刑法究責等。這些威嚇手段再加上先前的研擬“非抗力因素”延選、延後公佈選舉結果等佈局,種種明示或暗示的要脅,已經讓明年一月初與三月中的兩次大選都蒙上陰影。 

  這種情勢的發展,令許多人擔心,執政黨似乎是希望投票領票爭議鬧得愈大愈好。爭議鬧大了,一則把原來民進黨冷凍的選情炒熱,二則希望把社會紛亂的責任推給藍軍,三則轉移八年政績拙劣的輿論焦點,四則搞不好在天下大亂之後可以停選、不公告結果、戒嚴,以致如在臺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所擔心的“政權無法和平移轉”;無論是以上哪一種,都是民進黨當權者的勝利,但恐怕也都是人民的大敗。

   社論説,先回到問題的基本面,明年一月的選舉是選“立委”、明年三月的選舉是選“總統”;這兩項選舉都是極重要的民主事件,都涉及人民的基本權利。如今之所以會出現一階與二階的選務爭議,都是由“公投綁大選”而起。依據“公投法”廿四條,“公投”原本只是“得”與大選合併舉行,可見大選與“公投”並與不並,絕不是常態。但是當前的執政黨為了拉拔選情,卻是把“公投綁大選”視為必然,每到重要選舉,就硬扯上一個與本土、黨産、入聯等分化議題相關的“公投”選項,弄到天翻地覆,甚至是公親變事主,簡直是把人民投票的權利視為敝屣。 

  換言之,今天真正最重要的關鍵,是讓“立委”、“總統”的選舉,在公平、公正、公開的情形下順利完成。“公投綁大選”原已不該,一階與二階的選務爭議,相對而言更是細微末節到極點的爭議。任何一個真正關心人民權利的政黨,都該把人民投票權的行使列為首務。任何想以綁大選的選務爭議而摧毀人民選舉權利的政客,就算心機再深、笑容再詭異,也都是民主的罪人,都會在歷史上受到最大的譴責。

  沒錯,藍軍堅持的兩階段投票,確實有助於保障投票人不呈現其藍綠傾向;同樣的綠軍堅持的一階段投票,確實也包藏了提高領票率的私心,希望以此促成“公投”案的過關。因此,不論從保障秘密投票的觀點、或是公正計算“公投”領票數的理念、或減少選後驗票爭議的角度,採取兩階段領投票當然較為合理。但前述這些考量相對於人民選舉權益的保障、社會動蕩的避免,無論如何都是小利小益。如果一階段與兩階段爭議鬧到人心惶惶,連投票、開票能不能順利舉行都變得不確定,請問島內的政黨與政客,你們還有堅持哪一種選舉流程的堅強理由嗎? 

  社論指出,當前臺灣的情勢,恐怕確實到了“人心惶惶”的地步。各地選委會主委是否被撤換、選務人員是否受脅迫其實事小;真正令人擔心的是,在選務“一島兩制”之下,只要各地投票所有深綠或深藍的人堅持用他們的方式投領票,進而引發流血衝突、甚至在一兩處投票所造成毀損或縱火,則選舉動亂就有可能一發而不可收拾。到了那個時候,選舉很有可能造成暫不宣告結果、人民的權益可能受到損害、臺灣的股市可能崩盤,主政者夢寐以求的戒嚴或緊急處分的場景就可能出現。這難道是我們忍心見到的結果? 

  今天,臺灣的一階段與二階段選舉爭議,已經演變到兩輛列車迎面即將對撞的地步。鋻於列車對撞的社會成本太大、對民主的傷害太深,我們不得不在此提出嚴肅的呼籲:請國民黨放棄其對二階段投領票的堅持,以大局為重、以民主為先、以臺灣前途為念。儘管二階段選舉在理念上較能保障秘密投票,但臺灣人民的民主成熟度應該也已經能因應這樣的選票流程。儘管在法理上藍軍也許站得住腳,但當前情勢的嚴重性已不容許法院做法理的析辨。儘管藍軍再堅持下去未必會輸,但臺灣社會要付出的成本,卻不宜成為賭注。我們選擇向國民黨提出退讓的呼籲,乃是因為民進黨最近一年的作為,從“中選會組織法”的暴力抗爭到“入聯公投”的行政奧步,都讓人民徹底失望,也使我們難以期待。是以,我們對國民黨提出退讓的呼籲,不是因為他們理虧,而是因為他們還聽得進説理。就利害而言,所羅門王判定嬰兒生母的故事早已深植人心;任何政黨對選務的退讓,也許更能贏得人民的擁戴。 

  社論最後表示,堅持二階段投領票的利弊得失已如前述,我們希望國民黨能從歷史的高度、從大利大害的角度做判斷、做決定。選務流程鬧到今天這步田地,看似紛亂卻是單純;相信所有關心臺灣前途的人,都會希望國民黨做出正確的決定。即便心有不甘,該黨也可同時提出釋“憲”聲請,在明年三月大選之前,請“大法官”做個體制性定奪。一旦該黨忍辱負重而做出退讓,屆時所有的選務糾紛、計票爭議等,都由民進黨、陳水扁、邱義仁、張政雄等人完全承擔,一絲一毫都不要賴到別人或別黨頭上。堅壁清野之後,一切的是非成敗,都交給選民裁判,而我們相信,選民也一定會做出有智慧的裁判。

 

[責任編輯: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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