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主管東亞和亞太事務的助理國務卿拉塞爾發表演講,表示美國不在乎南海島嶼主權歸屬,但在乎解決爭端的方式。他明確表示美國支援菲律賓在國際法框架下對南海問題提出的仲裁,認為中菲皆有義務遵守國際仲裁法庭的有關決定。
美國大講國際法制,令人驚詫。1893年,美國武裝入侵夏威夷王國,根本不講國際法。1979年,中美關係正常化,美國雖承認臺灣是中國一部分,卻繼續向臺灣出售武器,它所依據的是其《與臺灣關係法》,而不是任何國際法。2003年,美國以先發制人之名對主權國家伊拉克開戰,也完全沒有國際法依據。
美國視國際法為工具,而非原則。美國曾加入《京都議定書》與《反彈道導彈條約》,但後來發現它們有礙國家利益,便立即退約。美國正支援菲律賓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國際仲裁法庭對中國起訴,而實際上由於這一公約在海床問題上不符美國利益,美方迄今還未加入公約。
上述事例表明:美國為一己之私,或破壞國際法制,或退出國際條約,對待國際法的態度極不嚴肅。但它在南海問題上卻異乎尋常地重視國際法,表示支援菲律賓在國際法框架下對南海問題提出的仲裁。美國若是真講國際法,就應該追溯《聯合國憲章》這一當代國際公法的法源。根據這一根本大法,國家的任何排他性權益來源於主權。就海洋事務,對海上專屬經濟區的訴求必須基於沿海國的大陸架或者擁有具備特定條件的某些島嶼。
長期以來,中國對南海諸多島礁進行開發利用,並實施行政管理。在上世紀40年代後期,中國政府對U型線中方一側的全部島礁進行訴求,其他環南海國家或予默認、或者公開支援,這種狀況長達數十年。此後,某些國家出爾反爾,開始蠶食中國島礁。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問世,只給沿海國家一定專屬經濟區域的權利,但不改變在此水域中島礁的原先主權歸屬。需要指出,根據同一公約,不僅一些島礁具有領海,具備特定條件的島嶼還具有專屬經濟區。相鄰國家的專屬經濟區若有交疊,相關國家應該協商談判。
國際法制是厘定國際關係的重要原則,中國從來都是維護國際法制的積極一方。中國同菲律賓之間的海洋爭端有兩方面,其一是島礁主權,其二是由此延伸的海洋權益以及交疊海權的劃分。現在,中菲關於南海的最大之爭,是菲律賓在長期默認或公開承認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之後採取各種手段對其中部分島礁予以侵吞,由此引發中國維護海洋開發權益的鬥爭。
美國偏偏對最為關鍵的島礁主權問題表示“不在乎”,並在菲律賓侵吞這些島礁之後要求各方維持現狀,美國這是在赤裸裸地為菲律賓站隊。不講島礁主權,只打海域經濟權益的官司,完全是對國際法的本末倒置。美國表示只在乎解決中菲南海爭端的仲裁形式,卻刻意回避了菲律賓遞交狀書的國際仲裁法庭根本沒有裁決主權的資質,而中菲海洋權爭議的前提就是那些島嶼主權的歸屬。
美國尊重國際法為假,換著花樣為菲律賓等國站隊才是事情的真相。美方如此拙劣地玩弄國際法,是對國際法制精神和原則的褻瀆。
(作者為復旦大學國際問題研究院副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