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美國在斯諾登事件中走了六步錯棋

時間:2013-07-01 13:34   來源:人民網

  路透社28日分析文章説,美國國家安全局承包商前僱員斯諾登披露美國機密網路監控項目,正被美國通緝。而他輕鬆逃離美國的事實,令各方質疑美國政府的諸多疏漏之處,有的甚至可以追溯到幾年前。

  以下是斯諾登事件揭示的美國諸多“錯棋”:

  1,2011年背景調查

  2011年斯諾登接受了與安全許可續期有關的背景調查。美國聯邦人事管理辦公室官員麥克法蘭6月20日在國會稱,當時的調查可能存在問題。當時負責進行聯邦政府背景調查的私營機構USIS接受人事管理辦公室委託進行了調查,而現在該公司正在接受調查。

  消息人士上周稱,斯諾登供職的博思艾倫的招聘人員在當時斯諾登提交的簡歷中曾發現不符之處。但該公司發言人26日對路透稱:“博思艾倫在雇用斯諾登前進行了背景審查,我們問的問題都得到回答,情況讓我們滿意。”

  2,斯諾登是如何帶著高度機密文件離開的?

  斯諾登披露美國監控項目前,才在博思艾倫工作了不足三個月。但他在2006-2009年曾供職于中情局,當時主要在海外工作;後來2009-2013年供職于戴爾。

  5月20日逃往香港前,他向主管稱需要請假治療癲癇。據消息人士稱,後來因他未及時回到公司上班,公司找不到他,才通知情報官員,因斯諾登擁有高級別安全許可。

  據消息人士透露,政府特工用了幾天的時間尋找斯諾登未果,後來就看到《衛報》和《華盛頓郵報》先後刊登了基於斯諾登披露資訊的報道。

  美國國家安全局負責人亞歷山大將軍表示,他不知道為什麼國安局未能阻止斯諾登帶著大量機密離開了夏威夷。

  3,與香港溝通出錯

  美國于6月14日提交對斯諾登的刑事訴訟狀,一天后要求香港政府拘捕斯諾登,為引渡做準備。但斯諾登上23日離開香港,飛往莫斯科。香港方面稱,美國提供的資料不足以拘捕斯諾登。

  香港當局稱,他們曾要求美國澄清斯諾登的中間名,而後才能同意拘捕。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稱,美國提供的文件中有的中間名用的是“詹姆斯(James)”,有的文件用了“J”。而香港移民記錄顯示斯諾登的中間名是“約瑟夫(Joseph)”。

  4,刑事指控不當

  美國當局對斯諾登的指控包括盜竊政府財産、未經授權洩露涉及國防的資訊以及蓄意洩露機密資訊。專家稱,美國與香港間的引渡條約僅針對刑事罪犯,而後兩項控罪可能被視作政治行為。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的班茨哈夫稱,盜竊指控看來也不恰當。他引述司法部資料,針對盜竊指控,檢方必須能證明“被告的行為構成將財産不正當地據為己有”,而斯諾登取得這些文件的目的是公諸於眾。

  5,斯諾登護照該早些撤銷

  美國國務院直到6月22日才撤銷斯諾登的美國護照,距離美國提起對他的刑事訴訟狀已經超過一週,距離美方要求香港拘捕斯諾登也已經一週。一些美國議員提出,如果早些撤銷斯諾登的護照,也許他6月23日就沒那麼容易離開香港了。

  6,未求助國際刑警

  美國未發佈所謂的“紅色通牒”求助國際刑警。美國白宮發言人卡尼稱,這種“紅色通牒”通常在嫌犯行蹤不明時才最為有效,而斯諾登的情況並非如此。(老任)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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