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常健做客強國論壇,以解讀《2011年美國的人權紀錄》為題與網友進行線上交流。
網友“楊再昌”問,按照國際法,各國是平等的,美國有什麼資格對別國人權進行評論?
常健指出,現行的國際社會還不是一個形成統一國家,而是由各個主權國家組成一個聯合體,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説的聯合國,聯合國本身不是一個主權國家。所以人權保障主要是靠各國國內的法律和制度來實施的。當然,各個國家共同簽署的一些國際性的文件,特別是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這三個文件統稱為國際人權憲章,同時還簽署了一系列專門的國際人權的公約,特別是在婦女、兒童權利保護方面。簽署國際公約意味著各國的人權要受到專門的國際人權機構的監督,中國也按照國際公約條約機構的要求,定期提交履約報告,我們還接受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所進行的普遍定期的國別人權審查。應該説,對於各國人權情況的國際監督是由聯合國和國際人權條約組織來進行的。這種監督應該是客觀的,能夠的確反映各國人權實際保障狀況。我們也很歡迎聯合國和人權條約機構對我們的監督,我們這幾年也邀請了聯合國的特約報告員到中國進行考察,提出批評和建議。我們對在人權國別審查中,各個國家對我們提出的問題,我們也採取了非常認真對待的態度,給予積極的回應,並且採取措施來改進中國人權狀況。
常健強調,不贊成美國這種對一個國家人權全面抹黑,片面的只是給予負面的評價,完全不顧實際的情況,完全不考慮中國人權實際發展進步,這樣的批評實際上是有它的國家自己的戰略利益在裏面,不是真正為了促進中國人權狀況的改善,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董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