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基礎上,用好中央賦予的自主權,體現地方的靈活性與創造性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環節之一。這一改革行進至今,成效如何?推進相關改革,下一步重點何在?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地方機構改革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審議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進展情況報告》,引發廣泛關注。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和國家機關機構改革取得重大進展,要注意邊實踐、邊總結,把好經驗運用好,週密組織地方機構改革,使中央和地方機構改革在工作部署、組織實施上有機銜接、有序推進,確保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取得全面勝利。”習近平總書記在這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充分肯定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所取得的成績,高度評價了一段時間以來機構改革工作的機制和方法,對啟動地方機構改革作出了明確要求、提供了行動指南。
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系統性強、牽涉面廣,絕不僅僅是中央層面的事情。《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提出,“統籌優化地方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構建從中央到地方運作順暢、充滿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體系”。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也專門就深化地方機構改革作出要求。可以説,機構改革是上下一盤棋,只有統籌抓好中央和地方機構改革,才能取得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全面勝利。
改革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十九屆三中全會召開以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在較短時間裏取得重大進展,呈現出氣勢如虹、勢如破竹的良好局面。不失時機推動地方機構改革,關鍵就是要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增強改革的緊迫感與主動性,根據中央部署抓緊啟動、壓茬推進。
地方機構改革早已箭在弦上。在遼寧,機構改革謀定而動,同步推進黨政群、事業單位、仲介機構、社會組織和園區5個方面機構改革;在黑龍江,深化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已經印發,大幅壓縮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規模成為剛性要求。推進地方機構改革,尤應做好“因地制宜”這篇文章。我國地域廣闊,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僅以行政區劃為例,目前我國省一級區劃有30多個,地市一級有300多個,縣級近3000個。如果搞“一刀切”、凡事“上下一般粗”,顯然不是從實際出發,難以符合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要想激活地方機構改革的一池春水,必須在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基礎上,用好中央賦予的自主權,體現地方的靈活性與創造性。
從某種意義上講,地方層面的機構改革比中央層面更複雜。深化簡政放權,怎樣避免上級機構“人沒有隨事走”?推動治理重心下移,怎樣消除“疊床架屋”?如何把資源、服務、管理真正集聚到基層?這些,都離不開認真探索、動態調適,都需要築牢問題意識。正如此次會議所要求的,“地方抓改革要堅持問題導向,對一些起關鍵作用的改革,要加強形勢分析和研判,抓住機遇、贏得主動”。以解決問題為鮮明導向,從群眾關心的事情做起,從群眾不滿意的地方改起,敢於動真碰硬,勇於破難題、闖難關,才能啃下地方機構改革的硬骨頭,不斷增強老百姓的獲得感。
“茍利於民,不必法古;茍周於事,不必循俗”。改革開放波瀾壯闊的歷史進程證明,因循守舊沒有出路,畏縮不前坐失良機。統籌抓好中央和地方機構改革,推動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實,我們必能將改革巨輪推進到新的水域,為民族復興凝聚磅薄偉力。
《 人民日報 》( 2018年05月14日 05 版)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