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雪明等四名法官集體去夜總會娛樂,並有嫖娼嚴重嫌疑,這一事情遭爆料後激起軒然大波,四人昨天被宣佈停職接受調查。這件事必將使法官的整體形象遭受打擊,並使人們對“官場”的問題産生層層聯想。
個人偷偷去夜總會從事非法“娛樂”已屬不該,四名法官一起去,除了事情本身的嚴重性有所升級外,它還讓人想到,做這樣的“娛樂”至少在那幾個法官的小圈子裏不是很見不得人的事,他們確信彼此用不著“嚴格保密”,這樣做對他們每個人的風險並不高。
他們顯然看輕了來自社會和輿論監督的力量,但他們對自己所處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對來自體制內的監督和容忍度也看錯了嗎?看來不是。
如果去夜總會“娛樂”在上海法官所處的整個環境裏是零容忍度的話,這四名法官即使有這種不良嗜好,他們也不會敢於這樣彼此不加防備地一起去。
夜總會已經遍佈中國各地,去那些地方消遣娛樂在社會上已成風氣,至少在本輪轉變作風之前,有部分官員已置身這種風氣之中。由於去夜總會與狎妓嫖娼之間有很寬的模糊空間,後一項違法行為的參與者有一部分是官員,這大概是事實。
幾乎所有嫖娼時被抓現行的官員和公職人員都遭到紀律處分,官方打擊賣淫嫖娼從未向官員開口子,官員狎妓嫖娼一旦被抓住就意味著政治生命的終結,這樣的認識在官員中是存在的。但“官場”還是受到夜總會風氣的嚴重侵蝕,嚴肅的法紀並沒有轉化成強大的道德約束力,以狎妓嫖娼為恥的心理遠沒有“怕被抓”那樣普遍。
四名法官所去的夜總會據稱設在一處公務接待的“定點飯店”內,這個細節所能透出的資訊量相當龐大。
除了“把權力關進籠子裏”,在官員之間進行強有力道德建設的迫切性也再次得到證明。要讓官員們清楚,中國社會對官員的高標準道德要求已經從口號歷史性地朝著真實監督網路轉變,對法官的道德要求尤甚。社會落實這些要求的杠桿越來越多,非規範行為一旦被捉住,官員付出的代價也將更重。這一趨勢不可逆轉。
客觀而言,官員道德深深根植於民間道德的實際建設之中,在當前情況下,迅速將各地官員的道德水準拉升到全球化時代的理想水準有一定難度。但這不是社會原諒一些官員腐敗的理由,要求和現實的差距只會摩擦出一次次輿論轟動。
就夜總會問題而言,我們認為有必要做“一勞永逸”的解決,即不僅嚴懲官員狎妓嫖娼,而且規定禁止官員進入夜總會從事各種娛樂。因為夜總會有涉性尺度上的模糊,官員在夜總會的娛樂活動即使處於合法範圍之內,也會影響他們的形象,引來猜忌和聯想。既然官員要防止濕鞋,又何必常在河邊走。加強對官員的這一要求實際是對他們的愛護。
從法律和道德上講,老百姓不能做的事,官員一定不能做。老百姓能做的事,官員也未必能做。呼籲老百姓做的事,官員要首先做到。網際網路時代決不會允許這些邏輯倒過來。如果有哪個官員以為權力可以幫助他逆這個規律行動,那麼他一定是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