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嫖“鬧烏龍”,豈能“錯抓”了事

時間:2013-06-07 14:41   來源:紅網

  3日晚11點,來鄭州看女兒的商丘女民警被警方抓走,她稱其間遭到毆打。母女倆在文化路派出所待了3小時後,民警放人並稱是場誤會。王某女兒表示,警方已經道歉。但文化路派出所領導拒絕接受採訪。(6月6日《河南商報》)

  這樣一件“自擺烏龍”的醜事,派出所領導拒絕接受採訪情有可原,也許他自己也覺得事情不夠光彩,無顏見人。一場抓嫖行動,沒想到抓到自家頭上,將一對女警母女抓進了派出所,這可稱得上是天下奇聞!

  這起錯誤的公安執法案子,遠沒有足球烏龍那麼簡單,也不應一句“錯抓”道歉就可以原諒。當微博上最早曝出“商丘女民警遭鄭州警察強迫‘被組織賣淫’”消息之後,網民瘋狂轉載,影響極為惡劣。這件事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河南公安司法為民作風上確實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

  首先是粗暴執法,堪比延安城管。一份王某母女講述在文化路派出所遭遇的錄音證實,事發3日晚11點多,商丘女民警王某當時她和女兒剛休息,聽到有人敲門。看到有人穿警服,她才開的門。可沒想到對方有七八個人,這些人“一句話也沒説”,一拳打在她臉上。這樣的執法,與“搶劫”無異!而當王某説,“你們弄錯了,我也是警察”並拿出警官證時,當地警察竟沒有理睬,“連推帶拉”將當事人帶到派出所。對一位已經辯解是警察的人都這樣粗暴,面對一般公民就可想而知,這樣的司法有大問題,非一日煉成!

  其次是不依法辦事,程式上不規範。在公寓中時,只有一人穿警服,當商丘女警要求查看對方證件,被告知“衣服就是證件”。如此執法,讓人苦笑不得!一句“衣服就是證件”,體現出的是當地警察的長期囂張和狂妄。那些穿假警服的騙子,難道也是司法人員嗎?執法中每一個細節都不應忽視,不著裝,不亮證執法,是一種極其錯誤的違法行為。

  更為可恨的是,當這位女警説自己有心臟病時,得到的回答是“沒事,嚴重了把你拉醫院,死了公安局負責。”這句最為寒心的話,從一位微笑著的警察口中出來,是何等的冰冷!出了事有單位承擔責任,這是許多司法者的心裏話,也是他們不負責任的口頭禪,這樣的漠不關心的司法語言比較常見,其背後是嚴重的瀆職。

  錄音最後,是一男子向女警王某道歉:“大姐對不住,還是我的錯,是我帶的隊,不管咋説都是我的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人民警察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産,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如此素質的警察,是怎麼司法怎麼為民的?在整個執法過程中,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司法核心價值觀體現在什麼地方?看來當地警方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開展經常性的規範執法、以人為本愛民為民教育刻不容緩。人民警察法和立警為民不是挂在辦公室墻上撐門面的,它必須落實到每一位警察的司法行動上!讓人民群眾從每一起案件中體會到公平和公正,這句話説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網路時代,監督無處不在,任何司法違法,都將給一支隊伍的整體形象帶來極大損害。這起典型事例,足夠全國司法機關認真剖析,追究責任,整肅紀律,以儆效尤。(汶金讓)

編輯:張禦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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