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接待費”不是自我定義的麵糰

時間:2013-05-10 15:14   來源:揚子晚報

  廣州11個區縣“曬三公賬本”,其中,白雲區同和街在2013年的“公務接待費”預算為108萬元。此事被曝光後,同和街方面作出了更正,將預算從108萬元縮減到28萬元。這是要大力壓縮公款吃喝嗎?不是的。具體地説,就是:從此後,內部工作餐費不算公務接待費(5月9日《京華時報》)。

  經典相聲中的場景仿佛又浮現于眼前。科長帶著大家以各種名義胡吃海喝,這一天,借紀念科學家巴甫洛夫為名去吃烤鴨,一下就點了10隻,吃不完還打包走——按同和街的説法,內部聚餐而已,費用不列入公務接待費,那不算公款大吃大喝呀!

  同和街的解釋,真讓大家開了眼。卻原來,儘管都是饕餮,儘管都公款買單,也可以強分出公務接待與非公務接待部分。對此,廣州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的説法最“有趣”。他説,行政事業單位為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活動所需的接待費用和合理開支才是“公務接待費”,“嚴格來説,各種內部工作餐費都不屬於公務接待費”。明白了,他的實際意思就是:但凡是相關部門、個人吃喝了,屬於合理開支的要報銷,並可以列入“公務接待費”範圍公示;屬於不合理開支的也要報銷,但不列入“公務接待費”範圍,不公開。如是,所謂“曬三公賬本”就是相關部門、人員任意捏個麵糰給民眾看,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了。

  可能有人説了,真正出於工作需要,相關人員買幾個盒飯作工作餐也是正當的。問題是108-28=80萬,那得買多少盒飯啊。小小一個街道辦,怎麼可能有這麼多的工作需要?遑論在財政收入不規範的前提下,108萬本身就是已經大縮水後的數字嗎?這也大可疑問。

  公共事,本應回歸公共常識。所謂公款招待,顧名思義就應該是一應飲食消費,但凡以公款結算,則無論萬元大餐還是10塊錢的一份盒飯都必須計算在內。所謂“曬三公賬本”,具體在公款招待上,就是必須將上述明細賬目全部公開。是否全部合理,其中哪些屬合理部分,哪些屬不合理部分,全交由群體監督。

  譬如説,據我所知,在內地許多地方,對於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本來有一筆“誤餐費”隨同工資發放,那就意味著縱使加班也必須自行解決飲食問題。這種情況下,縱然以公款報銷普通盒飯費用都是違規的。正如魚與熊掌不可兼得,“誤餐費”與免費盒飯也不能同時領。而內部設置無數種概念,將簡單的東西複雜化,儘管也好歹拋出些數據,卻同時隱瞞了關鍵數據,那不能説是真正的“曬三公賬本”,而只能説是拒絕“曬三公賬本”。

  所以,從特定角度上説,或者還必須感謝同和街方面。正是因為有他們的“疏忽大意”,才將制度弊端暴露在了我們眼前。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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