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目前至少有138個縣希望撤縣設市。儘管未得到國家主管部門的正面回應,但像陜北明星縣神木等地“撤縣改市”的計劃已規劃了很久。有跡象表明,在城鎮化如火如荼之際,凍結了16年的“縣改市”熱潮有捲土重來之勢。
“縣改市”令人們想起了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彼時在江蘇、山東、浙江等沿海發達地區“縣改市”風起雲湧,在井噴期的1994年~1996年,全國共有95個縣改市和1個新設縣級市。相信時隔十數年後的重啟,不全是追求一種改名的時尚,而更多的是城市化發展的驅動。誠然,縣改市(區)是有一定道理的,其背後意味著與發展同步的改革成就,大而言之,是上層建築適應經濟基礎的需要。但是對於縣改市成為熱潮,成為一種非如此不可的趨勢,尚須冷靜對待。
將來縣的城市化都達到一定程度了,都改成市,還要不要縣呢?從我國的歷史看,對於縣這個名詞,未可急於拋棄。縣作為一個行政區劃單位,在我國歷來十分重要。周代縣大於郡,秦以後縣屬於郡。如今其作為一級行政區劃,是省以下一個重要的行政單位。在我國的三級管理體制中,縣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具備中流砥柱的性質。從一些城市化水準極高的發達國家看,縣仍然是一個固定的行政單位。日本行政區劃中的縣級別相當於中國的省就不説了,美國則在州以下仍大多設立縣這一的行政區劃。美國50個州中有48個州使用縣,只有少數地方使用市鎮。由此觀之,城市“化”並不意味著對縣的急切拋棄。
此外,不論怎麼城市化,傳統的縣與真正的市總是有所區別的。在地理分佈上,作為一個成熟的市,一般街區較為集中,而傳統的縣,即便城市化了以後,城鎮仍呈分散狀態,就是改稱市,也更像是硬性捏合起來的鄉鎮。在許多國家,市其實一個可大可小的行政單位,可以是國際化大都市,也可以是小市鎮,這正好表明縣與市可能並不存在此消彼長的矛盾。
在我國的改革和發展過程中,曾經存在著一種急不可耐的“名詞替代”現象。這是一種浮躁病,其弊有三:一是求新。比如縣改市(區)。與其説是城市化發展的需要,不如説是求新求級別的需要。二是求大。比如學院改大學。凡是學院都夢寐以求地想換上大學的牌匾,但是驀然回首,卻發現麻省理工學院卻因叫學院而顯得更有歷史感更上檔次。三是求全。比如此輪機構改革,有地方將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諸部門合併,其全稱居然就叫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有這個必要嗎?這些不都是文化工作麼,叫文化局不就結了?如果名稱應該包括所有職責,一家綜合性的“ 日報”是不是也要改名為“ 時政科教文化娛體評論日報”呢?
輕佻的改名,不僅“正名”不成,甚至可能加劇對名稱不正常的過度消費。有一天,你會發現,這個世界上已經很難找到合適的名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