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0日,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改革方案正式公佈。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在職能轉變與機構改革方面都取得了新的進展,為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公共行政體制奠定了堅實基礎。
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的總體評價
綜合來看,這一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在政企分開、政社分開、簡政放權、推行大部門體制改革方面都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是推進了政企分開,有利於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次改革的一個亮點,就是推進了鐵路政企分開,組建國家鐵路局負責鐵路監管與執法,成立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企業運營,從而厘清了鐵路企業和政府鐵路管理部門的角色。
二是推進了政社分開,有利於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從根本上維護社會和諧和穩定。這次改革採取了一系列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的措施,包括使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探索一業多會的競爭機制;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等四類社會組織可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等等,有利於將政府社會管理與社會自治結合起來,形成有效的社會管理格局。
三是推進了簡政放權,有利於形成合理的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有利於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這次改革堅持權力下放的原則,最大限度給各類市場主體鬆綁,大大改善了中國的營商環境,所提出的改革措施包括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減少生産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減少資質資格許可、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改革工商登記制度等等。同時,還根據職能下屬化的原則,大力向地方放權,所採取的措施包括下放投資審批事項、下放生産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減少專項轉移支付等等,將有利於發揮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
四是解決了一些政府職責交叉、戰略管理能力不強、執行力較弱的老大難問題,我國的政府大部門體制框架進一步完善。這次改革在綜合交通服務體系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食品藥品監管、海洋管理與執法等多個領域有效實行了大部門體制的原則。
對一些具體改革領域的分析與評價
具體地説,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在六大領域取得了重大進展:
一是在綜合交通體系建設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將鐵道管理部門納入大交通運輸部,有利於充分發揮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整體優勢和組合效率,有利於形成大交通格局。鐵路政企分開後,國家鐵路局可以集中精力抓鐵路監管、鐵路服務,使鐵路部門更好地服務於乘客與顧客;中國鐵路總公司可以通過引入多元主體的投資,加快我國的鐵路建設,增加鐵路供給,從而有利於形成政府依法管理、企業自主經營、社會廣泛參與的鐵路發展新格局。
二是在綜合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共服務體系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將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的職責整合,有利於統籌推動報刊、出版社、通訊社、電臺電視臺和網際網路等新媒體發展,有利於整合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領域公共服務資源,有利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務的品質和水準。
三是在綜合衛生和人口公共服務體系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將衛生部的職責、人口計生委的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職責整合,有利於整合衛生服務與計劃生育服務兩套體系資源,有利於整合生殖健康、母嬰保健、治病防病等醫療衛生服務,有利於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人民健康水準。
四是在綜合食品藥品監管體系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這次改革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進行了較大幅度的改組,將食品安全辦的職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質檢總局的生産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有利於對生産、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有利於實現食品藥品全過程的無縫監管,從而提高食品藥品監管的整體效能。
五是在綜合海洋管理與執法體系建設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這次改革將現國家海洋局及相關部門的海上執法隊伍和職責整合,克服了原來由中國海監、公安部邊防海警、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等執法隊伍分散執法的局面,有利於統籌配置和運用各種海洋執法資源,提高海洋綜合執法效能和服務水準。
六是在綜合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這次改革將國家能源局、電監會的職責整合,有利於統籌推進能源發展和改革,有利於統籌傳統能源與新能源的管理,有利於促進能源行業與節能産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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