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溫家寶總理“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的話語落下時,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律師》雜誌主編陳舒和身邊的其他代表一起用力鼓掌。她覺得這次兩會可以掀開中國反腐的一頁新篇章。(2013年3月6日新華網)
我們都知道,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進一步加大反腐糾風力度,李春城等省部級官員相繼被免職甚至接受調查。各地也查辦了一批腐敗墮落官員,人民群眾對黨懲治腐敗充滿期待,更充滿信心。
所以,面對高漲的反腐輿論,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再次作出強力回應。溫家寶總理5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堅持反對腐敗,加強廉政建設,從制度上改變權力過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約的狀況,做到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這種以“制約”“監督”“陽光”等“亮眼”詞彙的表述,實現了官方和民眾之間強烈的反腐共振,令人感慨萬千。
報道稱,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社會科學院院長劉志彪也有與陳舒同樣的感受。他説,“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反腐’的篇幅並不長,卻抓住了反腐的核心詞——陽光。陽光之下權力難以濫用!”全國人大代表、華僑大學法學院院長戴仲川也認為,陽光是最大的防腐劑,從制度上規範約束權力,強化監督,是反腐敗的治本之策。全國政協委員毛新宇則表示:“反腐敗的關鍵,在於給予人民群眾更大的民主權和監督權。這些本應屬於人民的權力有時卻不受一些領導幹部的尊重甚至被肆意踐踏,這是最令人氣憤的。”
其實,腐敗問題,並非今日特有,也非中國獨有。從新中國成立初期處決劉青山、張子善,到恢復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重新設置人民檢察院,再到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60多年來,與腐敗行為的鬥爭,貫穿中國共産黨執政的全過程。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這充分説明我們黨對腐敗的認識是清醒的,反腐的態度是堅決的。
然而,正像全國政協委員、中共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主任王長江所説的,“目前關於反腐敗的文件多得甚至記都記不住,落實起來往往卻是按下葫蘆起來瓢,經常是雨過地皮濕。”他認為,“用零打碎敲的措施約束權力,就好比堂吉訶德用長矛大戰風車,遠不足以把權力關進籠子裏。”
也正因如此,代表委員在接受採訪時指出,在對權力的約束上,不能過多地寄託于上級對下級權力的縱向約束,而必須注重來自民眾、社會、網路等方面的橫向約束,只有“縱橫捭闔”,才能真正織起遏制腐敗之網。
在筆者看來,腐敗的實質是濫用權力,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監督機制不完善,監督力度不夠大,從而致使有的黨員幹部視黨紀為“擺設”,視政令為“白條”,把中央的三令五申當成耳邊風。所以,加大懲治力度是預防腐敗的前提,把“權力關進籠子裏”則是預防腐敗的基礎和根本。只有“兩手都要硬”,才能遏制住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也才能教育警醒幹部,不願貪、不能貪、不敢貪,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反腐倡廉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