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貧困縣甘肅漳縣有低保戶反映,被村裏強迫花200多元買指定手機,不買就不發低保。村支書稱這可傳播惠民資訊,提高智力。甘肅定西26日通報,已責令漳縣縣委書記道歉,責任人被停職。(1月27日《新華每日電訊》)
200多元的低配手機,對許多人來説,頗顯寒磣,可對漳縣瓦房村的低保戶們來説,它卻是種奢侈品——他們每人平均年收入僅1000多元,一部手機會給他們生活添負擔,甚至威脅到生計。
在此情境下,將低保跟購置手機掛鉤,荒誕自不待言:首先,低保是種“填谷性”的制度設計,旨在對困難群眾的生活兜底,體現人文關懷。只要符合政策要求,就可享受低保。貧困戶被保障的權利,不應被人為設障。可當地卻將“買指定手機”作為拿低保的附加條件,這顯然背離了低保的善意初衷。
給低保設“額外的門檻”,無視低保戶的承受能力,無異於“劫貧”。200多元的手機對他們已是“大手筆”,與手機捆綁的月租、話費等,也會“倒吸”其稀薄收入。“蚊子腹內刳脂油”的作風,消磨了低保的扶貧功用。有低保戶迫於無奈,只能舉債借錢買手機,不難看到,強行兜售手機,或令貧困戶生活處境惡化。
再者,對公權運作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規則須遵循。要求低保戶交回扣、買物品,無疑是權力捆綁,裹挾了低保戶的意願,逾越了權力邊界。據了解,甘肅省雙聯辦早就發文要求,禁止利用雙聯活動從事商業宣傳。可在定西,從市到縣再到村,推銷手機卡,強賣手機,已然是頂風作案。相較于顯性的搭售手機,向村民推銷手機卡,也難逃違規的指摘,它同樣屬於權錢的勾連。
當地之所以敢“捆綁搭售”,與習慣性的行政攤派的根由如出一轍:一方面,它將低保視作一種“恩賜”,而非對權利的補償,因而低保發放時,某些人是抱著“施恩”邏輯,而不是以平視眼光對待低保戶;另一方面,話語不對等,也致使村委會與低保戶無法平等對話,公平博弈也失去基點,低保戶權益也就淪為魚肉。
手機“吃”低保,是權力荷爾蒙的迸發。對肆意抬高低保門檻、權力攤派等舉動,監管的觸角還須更靈敏,避免低保戶的權利被閹割。某種程度上,“吃”低保的手機,何嘗不是種隱喻:低保指涉著待救濟的權利,而手機,則是被堅硬、通吃的權力附體。 (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