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日報》昨天報道,2010年,廣州市城管局因公出國(境)費用總支出達114萬元,其中,2人赴日本、俄羅斯培訓學習花費12.87萬元,18人赴東歐、美國、加拿大等國家考察學習花費100.71萬元。該局2010年共20人出國,平均每人次費用達到5.7萬元。
廣州城管出國用的是公費,作為納稅人就有權提出疑問:有必要花這個錢嗎?你們出去都做了些什麼?……
公費出國都應與公有關,比如出國學習交流相關業務,為進出口項目出國考察談判,出去學外語、辦外交等等。
城管的工作都在國內,不負有外交使命,可以快速排除這一理由。城管的工作對象基本上都是中國人,也不需要説外語;來中國的老外設點擺攤做賣主的十分罕見;若真有,倒是老外為了生意而要學漢語;城管即便要學點外語,在國內學也完全不是問題。至於進出口業務,那是廠商的事情,不是城管的使命。
那麼,我們的城管工作人員(主要應該是領導幹部)出國,最大的理由可能是學習交流相關業務。可是在發達國家的城市,現在已經很少有我們所謂的“走鬼”了,應該也沒有一個叫“城管”的對口單位,更沒有可供考察的攤販現場。要了解他們過去的管理經驗,完全可以通過文本資料,而不一定要千里迢迢親臨實地。剩下的理由也許是到東歐和俄羅斯。但過去的“老大哥”在市場經濟方面還是我們“小老弟”,他們應該先到我們這裡“學習培訓”才是。當然了,我們城管會強調,俄羅斯的商販與管理者的關係沒有我們這麼“火爆”,還是有經可取的……
廣州城管出國花費最多的消息傳出後,有網友説:“其實城管不用去國外考察了,去少林寺考察即可,既節省開支,又能學到實用的技能。”這話的意思是,我們的城管與商販經常有肢體接觸,無論是進攻還是防守,少林寺都是“學習培訓”的最佳去處。
在咱們這裡,攤販管理確實是一件艱巨複雜的任務。城管處於弱者與秩序的夾縫之中,太溫柔管不動,太強硬引眾怒。一些城管的粗野行為,更讓這一群體“共用”惡名。城管出國引來眾多批評,應該有這一社會背景的影響。
當然,城管要負責的事務還有很多,比如説環衛、垃圾處理、戶外廣告、違建等等。但即便如此,出國平均每人次花費5.7萬,還是需要有進一步的解釋,以解公眾之惑,讓納稅人評評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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