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從“關門選拔”到“開門競選”

時間:2012-05-02 10:14   來源:中國青年報

  十六大以來:健全選拔任用機制、推進公開選拔

  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以建立健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為重點,以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為目標”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為新世紀新階段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瞭方向。

  在這一階段的改革實踐中,各地繼續探索和完善各種幹部選拔方式,其中綜合性的公開選拔方式已逐漸成為幹部選拔的重要路徑,並已形成一種制度化的幹部選拔路徑。這一路徑真正體現了公開、民主、科學、競爭、擇優等特點,可以説是一種“賽場選馬”式的幹部選拔路徑。

  從全國公開選拔工作的實踐來看,這一階段明顯具有如下四個特點和趨向:

  一是選拔方式更加多樣、程式方法更加科學規範。一些省區市大膽進行改革創新,探索出了“公推公選”、“公推直選”、“公推差選”、“差額直選”、“雙推一選”、“公推競崗”等多種選拔方式。同時,中央和一些地方還出臺了一系列的規範性文件和制度,豐富了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制度的內涵,具有很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和操作性。

  二是選拔職位的範圍進一步擴大、層級進一步提高。公開選拔的職位從“村官”到機關幹部,從企業領導到黨政領導,從副職到正職,從部門領導到主要領導幹部, 範圍不斷擴展、層級不斷提高。2008年以來,一些省區市加大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寬選人用人視野,面向國內外公選廳級領導幹部, 更是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三是選拔取向從“會考”向“能幹”和“有德”推進。以前各地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無不採取先考試後考察的方式,能幹卻不擅考者必先行淘汰出局。鑒此,目前一些地方開始注重“能幹”而不單是“會考”。特別是中央提出“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之後,公選工作更是從注重“會考”向側重於“能幹”和“有德”轉變。

  四是選拔監督從單一層次監督向多層次民主監督推進。公開選拔工作一開始只接受黨內與組織內部的監督。後來,公選的各個環節大都有紀檢、監察部門參加,以確保公選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同時在公選過程中還自覺接受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增強了工作的透明度。

  在此還應特別提及的是:公開選拔的方式不僅在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各類領導幹部選拔中被普遍運用,而且其中的某些程式和方法也運用到了中央領導成員産生上。

  總之,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通過不斷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別是公開選拔的探索和推行,把黨管幹部的原則、民主選擇的機制和公平競爭的方法有機結合起來,逐步實現了由“關門選拔”到“開門競選”、由“少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到“多數人在多數人中選人”、由“伯樂相馬”到“賽場選馬”的轉變。這是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 

編輯:于斯文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