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同心縣發通知,要求自4月份,該縣各鄉鎮(管委會)、政府各部門和縣直屬單位全體工作人員,階段性實行每週六個工作日制度,星期六照常上班。該縣政府人員稱,此舉是為縣內重點工程服務,只是階段性調整。(4月12日《新京報》)
週六加班,主動延長為民服務的時間,按理説,老百姓應該拍手叫好才是。但以網路輿情觀之,大家對公務員加班普遍表示不滿。公務員加班緣何引起民意焦慮?
首先,“每週六個工作日制度”與“週六加班”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這等於是當地政府置《勞動法》“每週五個工作日”的法律規定於不顧,公然將部門規定淩駕於法律之上。政府一紙通知就輕易剝奪了當地公務員的合法休息權。倘若政府可以通過“紅頭文件”或“部門規定”等形式任意違反法律規定,依法行政便無從談起,地方政府對法律尊嚴的踐踏也必然導致自身公信力的受損。
其次,政府帶頭超時工作無疑會造成負面的示範效應。連地方政府都帶頭違反《勞動法》,部分無良企業豈不會更變本加厲地壓榨工人?被迫超時加班的勞動者,會不會申訴無門,因為按照當地規定,勞動部門也在加班。既然政府機關都超時工作,勞動部門如何能理直氣壯地要求企業履行《勞動法》規定呢?
當然,按照同心縣説法,目前的週六上班只是“階段性調整”,之後會安排調休。然而,調休之後,上班人手減少,影響群眾辦事怎麼辦?也許當地又會回應“提高辦事效率,便不會影響群眾辦事”。既如此,為何不一開始就提高工作效率,而要加班作秀呢?
民眾之所以對公務員加班如此敏感,説到底,是將公務員視為和自己一樣的勞動者,倘若公職人員的休息權都無法落實,政府部門都帶頭違反《勞動法》,民眾自然擔心自己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
[責任編輯:樊玉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