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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一把手”促反腐法治化

2012年04月16日 08:14: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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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反腐敗的決心和果斷行動,再一次贏得了民心和社會各界的贊同與支援,正如《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所指出的:“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容踐踏”、“法律面前沒有特殊公民,黨內不允許有淩駕法律之上的特殊黨員,任何人都不能干擾法律的實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遙法外”。 

  通過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國家工作人員尤其是黨政領導幹部違紀、違法乃至貪腐犯罪的特點及其成因,人們發現,我國反腐敗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而加強對黨政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有效監督,則是當前反腐敗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事實上,對國家官員貪污受賄等腐敗犯罪及權力濫用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控制與治理,始終是一個實踐中的難題。特別是在一些發展中國家,權力的濫用與腐敗,又常常與公務、商事領域中的黨政不分、權錢交易、職務犯罪等交織在一起,呈現出十分複雜的形態。每當出現重大腐敗事件或者國家高級官員違紀、違法案例,都會引起社會的廣泛關心和民眾強烈的反響。每當這時,有關部門能不能及時立案和進行有力查處,就成了社會的焦點問題,也是能不能提振民眾對黨和國家堅定的反腐敗立場信心的一個關鍵所在。 

  事實上,權力腐敗和職務違法、違紀行為對執政基礎和社會肌體的嚴重破壞力是有目共睹的,人們也早已達成了共識。相關的研究表明,權力腐敗的狀況及其表現形態,也常常與一個國家和社會的政治、經濟和公共權力的運作結構、體系,甚至與整個社會的治理結構密切相關。反腐敗的有關調查數據也顯示,在近些年來查處的國家公職人員貪腐案件中,絕大多數都發生在黨中央、國務院提出進一步加大反腐敗力度的時期,特別是“一把手”的違法、犯罪比例居高不下,“頂風作案”現象表現得十分突出。而一些地方及部門官員的腐敗甚至不斷出現“前腐後繼”及“窩案”、“串案”、“案中案”等帶有明顯傾向性、趨勢性的特點,值得引起高度警覺。 

  與此同時,有關部門在不斷加大查辦案件的力度,“大案”、“要案”的比例也逐年攀升。但現實情況是,我們通過嚴肅紀律、司法懲治官員違紀、違法乃至犯罪的正向威懾及遏制功能,似乎並沒有完全、充分地顯示出來,一定程度上暴露出處罰雖然有力,但權力分散配置和制約機制上依然存在較為嚴重的漏洞和缺陷的問題,亟待進行結構性、體制性的改革。 

  其實,反腐敗的本質就是要制約權力的濫用。雖然,生活的經驗告訴我們,凡有權力存在的地方都可能出現權力的濫用和權錢(利益)交易,但無論是在權力結構的設置及組織部門的觀念和安排上,人們似乎還總是相信“一把手”的信念和能力,常常寄予他們更多的信賴,會自覺或者不自覺地相信他們對理想的堅持、對事業的忠誠。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在制度上對“一把手”的制約和規制尚嫌不足。 

  事實證明,這樣的思維模式和制度安排,是存在嚴重缺陷的。經驗告訴我們,對法律制度構成最嚴重破壞並且也最難以制約的,恰恰是某些官員的貪慾和其手中膨脹的權力。所謂“法治”,就是社會上永遠存在著一把呵護民權、制約權力的利器。而能不能真正管住黨政領導的“一把手”,能不能在他們濫用權力之初就及時進行控制,正是衡量反腐敗制度、規則有效性的一塊試金石。 

  因此,面對日益嚴峻的反腐敗形勢,人們必須態度鮮明、立場堅定,要保持更加清醒的頭腦。應當把著力點放在完善國家領導幹部體制、科學設置權力及配置權力公開運作的機制上來,使國家官員的法治理念獲得切實提升,使公權力的運用更加透明,使各級黨政“一把手”的權力行使受到更多的制衡和監督,不斷減少其可能腐敗的機會,增加權力濫用的成本,使公共權力在國家法治的軌道上公正、透明地運作。 

[責任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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