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局負責人稱我國有1000萬公務員的説法不實。2010年,我國公務員為689.4萬人(未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群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國的“官民比”為1:194.3,相比國外“官民比”很低(今日本報A14版)。
國家公務員局負責人引用的數據可能沒問題,但不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群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準公務員”放進去,得出的“官民比”自然偏低。考慮到發達國家只要是政府財政供養的人都算公務員(包括教師、勤雜工、服務員、司機及國有企業員工),按同樣口徑來計算,數字可能會有變化。
目前很多政府部門都有“臨時工”,而出了事,責任人往往是“臨時工”。正是有了無數任勞任怨且甘當替罪羊的“臨時工”,公務員們才能有充裕的時間玩遊戲和睡覺。
“官民比”是一個表面的數字,我認為更能説明問題的是行政成本。有統計顯示,我國的行政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準25%,這不僅是政府機構臃腫、冗員過多的問題,還與“三公消費”居高不下有關。行政成本過高,不僅助長了奢侈浪費與腐敗行為,也擠壓了民生開支。
官民比要降,過高的行政成本更要壓縮,不能把老百姓辛辛苦苦交的稅全變成茅臺酒、天價茶葉與豪車。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成果理應全民共用,而不是只便宜了公務員、開發商與煤老闆。
對國家公務員局來説,最重要的不是爭論公務員的人數,而是切實加強管理,別總讓行政問責制和有關公務員獎懲、辭退的法律法規成為一紙空文。公務員的社會形象好不好,不是辯出來的,只有靠嚴格執法來保證公務員隊伍的純潔性,才能提高公務員職業的社會評價。(楊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