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上周對2421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88.2%的人期待代表委員履職日常化。95%的人直言不知道自己居住、工作地的代表委員的聯繫方式。73.8%的人表示,如果知道居住、工作地的代表委員的聯繫方式,一定會向他們反映問題、提出建議。
這項調查的受訪者人數有限,但由於抽樣對象分佈較廣,因此調查結果具有相當的代表性。至少八成以上受訪者希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開聯繫方式,以便普通百姓在需要的時候,能夠很方便找到代表委員,向他們反映情況,尋求幫助。然而,95%的受訪者不知道自己居住、工作地的代表委員的聯繫方式,現實與百姓的希望之間存在著巨大反差,不能不説是一個沉重的尷尬。
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為推行政務公開,將主要負責人和一些官員的電話、電子信箱向社會公開,對於加強官員同群眾的聯繫,傾聽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回應群眾的訴求,起到了積極作用。然而,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電話、電子信箱等聯繫方式向社會公開,這樣的事情幾乎聞所未聞。實際上,從中國政治發展的角度講,公開縣長、市長等官員的聯繫方式固然不錯,但最應該公開的並不是官員的聯繫方式,而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別是人大代表的聯繫方式(政協委員由協商而非選舉産生,其作為民意代表的身份不及人大代表典型)。相應地,群眾對於社會政治有什麼意見和建議,或者遇到了在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不能很好解決的問題,去找縣長、市長或其他官員自無不可,但最應該去找的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別是群眾直接選舉産生的基層人大代表。
道理很簡單,群眾直接選舉誰從事政治活動,誰就應該為群眾提供直接的政治服務。民主選舉分有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兩種形式,法律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産生,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産生。這就是説,所有的政府官員和非基層人大代表都是由群眾間接選舉産生的(其中許多政府官員是任命産生,可視同為間接選舉産生),只有基層人大代表才是由群眾直接選舉産生的。所以,政府官員和非基層人大代表對群眾承擔間接責任,基層人大代表則要對群眾承擔直接責任,群眾有事應當先找基層人大代表,後者能夠直接協調解決的就直接解決,若不能直接協調解決,則由基層人大代表向他們選舉的上一級人大代表以及相關的政府部門反映。
有學者曾講過自己的國外經歷,他找了很多普通老百姓問同一個問題:如果官員把你們家房子拆了怎麼辦?回答:不可能啊,要那樣我就去法院告他。再問:假如法官腐敗了呢?回答:那我就去找議員,我的議員會很高興,會立即去調查、召開新聞發佈會,這個法官可能就當不成了。再問:假如議員也腐敗了呢?回答:議員不可能腐敗,因為他需要我們的選票。這裡面有一個清晰的權力監督鏈條——百姓選舉並監督議員、議員監督司法(議員也可以直接監督行政官員)、司法監督行政官員,與我們已經形成的“人民選舉、監督人大,人大選舉、監督‘一府兩院’”監督鏈條大體相同,我們的人大代表為何不能發揮那樣的作用呢?
不必諱言,現實往往是複雜的,與理想狀態有著相當大的差距。常見的情況是,群眾遇到了麻煩,找到了縣長、市長也未必管用,找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又能怎樣?然而,如果我們認定了找代表委員不管用,所以不去找代表委員;不通過手中的選票及其他手段督促代表真正對群眾負責、為群眾代言,那麼,代表委員就難以産生對群眾負責、為群眾代言的意識,就難以培養起對群眾負責、為群眾代言的能力,我們要努力推進和擴大的民主政治,也只能在原地踏步。
強化群眾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履職的監督,督促代表委員真正對群眾負責、為群眾代言,請從公開代表委員的聯繫方式做起。
[責任編輯:樊玉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