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女性公務員體檢須檢查淋病、梅毒等性病,並蒐集體檢者的月經史。部分體檢者對此表示不滿,認為隱私被侵犯,質疑檢查意義。北京一家公益機構致信政府,建議取消該項檢查,稱檢查性病損害女性人格尊嚴,造成間接歧視。
體檢嚴格不一定就是歧視
觀潮人:現如今別説是女性職場招聘,就是面臨高考的廣大女中學生,又何嘗不是同男生一樣,先要經過體檢這一關?即便是參加了工作的現職人員,每年也還要按規定由單位組織最少一次的全面體檢。所以,我們對體檢應該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不能因為它可能涉及到個人隱私,尤其是沾上了“公務員”,就對諸如性病檢查等體檢項目持否定的態度。何況,女性的體檢項目之所以會比男性多,這也不是什麼身份歧視,而是因為生理身體等條件使然,與受檢者是否公務員更沒有任何的關係。退一步講,即便與其他行業的女性相比,錄用女公務員在婦檢科目或程式上確實要顯得更為細緻,或更加複雜,這也符合公眾的預期。因為其職業性質決定了,公務員理應是社會的榜樣,從保持隊伍的先進性、純潔性以及公共部門的公信力來看,對錄用對象在各方面進行更為全面細緻甚至是苛刻的條件篩選,包括身體條件,確保優中選優,這也無可厚非,特別是在僧多粥少、千軍萬馬齊奔“公務員”這個獨木橋的現實語境下,這樣做就更有必要。
別讓“關愛”變“歧視”
錢報網網友煙雨一蓑:讓女性公務員接受一系列的婦科檢查,這本是對女同胞的關愛。體檢總有好處,可是一旦在“明文規定”中出現,並且白紙黑字沒有一點感情色彩,檢查的項目讓人覺得有損人格尊嚴,那就令人討厭了。在《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規定中,婦科檢查項目有淋病、梅毒等性病檢查。這與公務員的職責行使有什麼關係?即使有點婦科病,也不影響履行正常的崗位職責。規定中還要蒐集月經史,這就是不折不扣的侵犯隱私權,這種對公務員的錄取沒有任何價值的體檢實在應該摒棄。現在全社會都提倡關愛女性,可是也別讓“關愛”過度,像類似“皇帝選妃”式的體檢,還是酌情修改的好。
錢報網網友英洪波:女公務員要勝任其工作當然要有良好的身體狀況,在錄取時做必要的體檢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正常的體檢卻加進一些不正常的內容,這就不免讓人瞠目了。 “月經初潮年齡、週期、出血量、持續時間、末次月經時間……”相信大多數女生對這些內容都會排斥的,這當然是個人隱私,可面對這些“必答題”又無力回絕,“不舒服”表達的是無奈和憤懣。很顯然,這是用很委婉的甚至是很溫柔的手段侵犯了女生的隱私和人格。體檢本是很人道的,體現的應該是關愛。考公務員很難,體檢也是必須要過的坎,即使女生們忍氣吞聲地接受了檢查,但傷害已經無法避免。招考公務員不是招女兵更不是招空姐,對身體不應該有什麼特殊要求,搞得過細過繁瑣,的確沒有什麼實質意義。
體檢標準應該與時俱進
錢報網網友我的右手:我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于2005年正式公佈,2010年進行過修訂,一些公眾爭議的項目或取消,或降低標準,比如B型肝炎項目不再做檢測要求,一眼視力達到標準即合格,而廣東更是成為全國範圍內第一個取消“艾滋病毒攜帶者不能錄用為公務員”就業歧視規定的省份。制定了標準要堅決執行,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和人們理念上的轉變,有的標準也需要與時俱進,及時修訂。因男女生理結構女性上的差異而使女性體檢項目比男性多是事實,但是不是在體檢時便要那麼事無巨細地一一問及呢?尤其是一些敏感與涉及個人隱私的項目,比如蒐集女性月經史,是否要詢問月經初潮年齡、週期、出血量、持續時間、末次月經時間,有無痛經,白帶性狀等細節呢?再説,病可檢,史難查,靠醫生和體檢者一問一答的方式了解的“病史”又有多少可信度呢?一項政策的出臺,當初也許是合理的,但並不表示若干年後仍然合理。國情在變,社情在變,政策也不能一成不變。《憲法》都會修訂,何況政策法規呢。政策的合理性在於通過實踐不斷修訂、不斷完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操作手冊”政策同樣要與時俱進,因時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