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議政,唱新還得念舊

時間:2012-03-08 11:12   來源:山西晚報

  每年兩會,總會有許多代表委員提出讓人眼前一亮的提案或者建議,比如,“基本藥物建議實行國家專賣”“提高稅務發票中獎率以減少偷稅可能”“慈善立法明確慈善資訊披露制度”“儘快出臺《放貸人條例》”“公款吃喝建議入罪”等等。這些提案和建議有的是從制度層面進行新的設計,有的則是從操作層面開出新的藥方。應該説,這不僅反映了代表委員的觀察和思考,也凝結了主流民意。 

  眾所週知,人大代表的建議和議案有很大的區別:議案經人大主席團通過後可以立項,議案通過後具有法律約束力,國家機關、有關組織和單位必須辦理;建議則由人大常委會的辦事機構交給有關機關和組織研究處理,最後由承辦部門根據條件研究辦理。而政協委員的提案也是民主監督的一種形式,沒有法律的約束力。換言之,只有代表提出的議案原案成為議案,才有可能真正形成制度上的改變。可不論是提案還是建議,要上升至議案的高度並不容易,不僅需要一定數量的代表聯名,更需要經過一系列複雜且重要的程式。 

  這就是説,這些新鮮的提案或者建議提出之後,有很多並不能達到當初預設的目的,比如立法、修法、行政方式的改變等。而另一方面的現實情況是,在許多領域並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執行不嚴,憲法、法律得不到嚴格遵守。現代法制的含義主要並不僅是普通公民必須守法,而特別是國家機關及官員必須受到法律約束,現代法制的標誌主要並不僅在於法律的多少,而在於所立的法律真正實施。這正像在廣東代表團開放團組會議上,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所説的那樣,“烏坎的民主選舉是按照村民委員會的《組織法》和《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進行的,沒有任何創新,只不過我們把選舉法和組織法的落實過程做得非常紮實,讓這個村子在過去選舉中走過場的形式做了糾正,如此而已。” 

  應當承認,在社會快速變動的當下,有些行業領域確實出現了立法空白,有些法律也亟待修改。可是,這不僅要經過嚴格的程式,更需要相當大的勇氣和政治智慧。如果説,提出新的制度設計是唱新的話,那麼,監督好現行制度的運作,避免出現法律框架下的走過場則可以稱為念舊。對於代表委員來説,唱新當然好,不過還得念舊。當務之急且更具現實操作性的是,有效地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的保障,監督現行法律法規的真正落實。只有加強監督,才能確保黨和政府在憲法、法律的範圍內活動。缺少監督,法律制定得再多再好,民主和法治都將難以實現。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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