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諳官場定律,頭頂數個光環,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縣委書記湯成奇曾在經濟開發中被稱為“成就奇跡”的人。因受賄3901萬餘元,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國家損失2.8億多元,湯成奇最終由“經濟能人”、“江西省明星官員”淪為腐敗“禍首”,近日被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緩。(2月7日京華時報)
湯成奇從一名小學教師先後歷經9個工作崗位,被頻繁提拔最終擔任南昌市委常委、南昌縣委書記,被譽為“經濟能人”和“江西省明星官員”。就是這樣一個“經濟能人”,卻是一直頂著榮譽的光環貪污受賄的腐敗分子。據悉湯的9次職位升遷,其間受賄次數高達350余次,平均每年近20次,平均每年、每月、每日受賄金額分別是200余萬元、16萬餘元、5700余元,其手中的權力就是一顆“搖錢樹”。
近年來我國反腐力度不斷加大,湯何以在不斷受賄的同時官運亨通呢?儘管其成立的“皮包公司”是由他人經營,但其以權力入股與其他經濟實體進行“合作經營”,從中提取的“分紅”高達五成。……如果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國家法規及各項程式,湯的這些行為都是不可能發生的。然而湯卻操縱了一切,所有的法規程式他都可以隨意更改。同時湯的“江西省明星官員”、“經濟能人”“經濟奇才”金字招牌也水分十足的,因為上級有關部門沒對其業績進行認真核實。零出資成立的晶湛南昌科技有限公司,不僅沒有因為未按合同約定的産品進行生産受到影響,反而因為送給湯的120萬元賄賂款獲取了1.5億元國家建設資金,致使國家遭受1.49億余元的損失,而因為濫用職權湯共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高達2.8億多元……
湯成奇現象暴露出政府部門對官員“政績”核實的空白,相關監督機制形同虛設,監管環節不到位,使得不少幹部在職務升遷過程中變得越來越貪婪腐敗。僅聽官員的一面之詞或看企業表像,就認定湯是一位“經濟奇才”,最終還被譽為“江西省明星官員”,太可笑了,暴露我國出對官員“政績”核實的巨大漏洞。筆者衷心希望這個漏洞能早日堵上,早日建立健全乾部政績監督核實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