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交流如何做好群眾工作的座談會上,一位來自基層的領導幹部動情地説:“做群眾工作要摒棄‘壓服’觀念,樹立‘折服’意識。”聞之,頗覺耐人尋味。
“壓服”,從某種意義上説,就是逼其就範。這種觀念,無疑是封建制度的産物。在“君君臣臣”的那個社會,封建官吏對於百姓自是採取“壓服”的管理辦法,若百姓稍有反抗,便被視為“刁民”,而後果是可想而知的。
有些領導幹部平日懶於走訪基層調研,卻自以為是“神仙下凡、孔明再世”,喜歡坐在辦公室裏 “作指示”、“發號令”,且視作“聖旨”,改不得、動不得;有些領導幹部對於群眾的呼聲和要求,聽而不聞、視而不見,以為這是找茬兒、挑毛病,是與自己過不去,甚至不惜動歪腦筋給群眾“穿小鞋”;有些領導幹部每每以“父母官”、“救世主”自居,做了一點點事情,就到處宣傳、標榜自我,以期求得百姓的“感恩”和報答……
在人民當家作主的今天,“壓服”只會“壓”而不服,造成幹群關係的嚴重對立。做好群眾工作,是領導幹部必須學會的一項基本功。做好群眾工作,關鍵是要建立起領導幹部的權威,有了權威,工作才能把握主動權和領導權。但如果認為領導幹部的權威是建立在“權力”和“勢力”基礎上的,以為有“權”即有“威”,那就大錯特錯了。領導幹部的真正權威,只源於群眾發乎內心的“折服”。也就是説,群眾是打心眼裏認準你、認定你、佩服你、服從你,而不是其他。
讓群眾“折服”,須以人格魅力感召人。人格,更多是指領導幹部個人的道德品質。從這個意義上説,人格是一種精神之力。而良好的人格,必有其魅力,必像撲面而來的濃香,點點滴滴沁人心脾。讓群眾“折服”,當須以真誠之心感染人。“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真誠之情最能打動人、感染人。領導幹部做群眾工作,是否做到真情、真誠、真心,群眾心裏最清楚。面對群眾提出的問題,面對群眾碰到的困難,領導幹部若草草地應付了事,抑或以欺騙手段糊弄人,群眾必産生逆反心理。
讓群眾“折服”,定須拿惠民政績感動人。“道理千個,好話萬句,不如實事一樁”,群眾評價一個領導幹部的好差,不僅看其態度,更看其行動,亦即看其政績。否則,嘴上説得再動聽,但沒有行動,不辦實事,不做好事,群眾自是不滿意、不高興、不答應的。領導幹部的政績,自然不只是從地上冒出來的顯績,還應包括那些暫時看不見,但能為今後的可持續發展打下基礎、“鋪墊”的潛績。
領導幹部不僅要杜絕只顧眼前利益、急功近利式的政績,而且要摒除“拍腦袋、拍胸脯、拍屁股”勞民傷財式的政績,更要拒絕那些為提升自我形象“搭臺子”、為自我提拔“架梯子”而由公家埋單式的政績。一個好的領導幹部,必然會從群眾呼聲最強烈、要求最迫切的事做起,必然會通過一條條紮實的惠民措施去創造一個個過硬的惠民政績,從而更好地去動員群眾、引導群眾、“折服”群眾。
群眾工作,來不得半點虛偽和驕傲,它要求每一個領導幹部必須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和群眾觀念,以腳踏實地的工作作風,以乾淨幹事的魅力形象,以可圈可點的良好業績去贏得群眾的普遍信賴,爭取群眾的廣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