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廣國際集團,一家曾經坐擁40億元資産的國有企業,在短短幾年間陷入虧損22億元的困境。董事長、總經理吳日晶亦因涉嫌受賄2790萬元、挪用公款4680余萬美元,於今年10月被送上法庭。吳日晶給自己的下屬行賄,2002年到2008年,吳日晶先後36次向原新廣國際董事、副總經理章望生行賄98萬元。(《中國青年報》11月10日)
按照常理,行賄都是自下而上——下屬向領導行賄、有求於人者向掌握權力者行賄,所以,“向下屬行賄”就顯得非常怪異。不過,仔細想想,這種另類的行賄姿態其實並不奇怪,由此折射出一種“貪腐聯盟”的內部權力生態,更具有反腐的警示意義。
董事長為什麼會向手下的副總行賄?原因很簡單,為了消除阻礙其利益貪腐的各種“不和諧因素”。報道説,吳日晶長期獨佔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三大要職,“僅憑一句話、一個批示,就能隨意調動數億資金。”同時,企業黨組織軟弱渙散,黨委內部基本沒有開展正常的組織生活,民主集中製成為擺設。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一方面體現出一把手權力失去監督和監控,另一方面就與其大權獨攬密不可分。而大權獨攬,僅靠權力威懾是遠遠不夠的,必要的時候還需要一點“向下屬行賄”的手段。
顯而易見,新廣國際集團成為吳日晶的“一言堂”和“一支筆”,從一個側面折射出“內部很團結”,這是其能長期貪腐的一個重要因素。於此相對應的另一個極端,就是“內訌出貪官”。近年來,“內訌出貪官”似乎成了反腐領域的一道另類景觀。前不久,繼鄭筱萸之後,身為藥監局副局長的張敬禮,成了藥監系統被“雙規”的又一高官。張敬禮最初被調查,緣自一封針對藥監局高層的網路發帖。江西國土系統掀起反腐風暴,其“根源”也是因為內部領導幹部“不團結”,國土資源廳幾名廳長之間“內鬥”。
所謂“內部不團結”無非是利益分配不公導致權力心態失衡、權力關係“打架”。假如貪官們都學會“向下屬行賄”的招數,本著利益均沾的原則,更加注重“團結”,結成利益共同體“一起進退”,腐敗的過程無疑會更加隱蔽,而腐敗的後果也更加嚴重。吳日晶這個“掌門人”肆意妄為幾乎搞垮一個大型國企,就是一個典型的惡例。
從這個意義上説,“向下屬行賄”的貪腐“新點子”隱喻著當前反腐倡廉工作的某種困境,這就意味著只有大力推進制度反腐,在反腐領域引入實質性的公共監督,才能讓所有“向下屬行賄”的腐敗新花樣無所遁形。(陳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