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北京住建委發佈《關於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除本市符合一定條件的家庭外,在京工作一定年限的外地人員亦被納入公租房供應範圍。此係北京保障房首度打破戶籍界限,向外地人開放。
長期以來,由於保障房的諸多限制,俗稱“夾心層”的職場新人和外來務工人員承受著比本地人更為巨大的生活壓力,卻始終與住房優惠政策無緣。此番公租房“廣開閘門”,以包容性姿態向外地人遞送“橄欖枝”,體現了首善之地對實現權利平等、民生安定的積極探索。
“擴容”新政看上去很美,但“低門檻”可能出現的混雜局面不容忽視。
據有關數據顯示,北京市出租房數量約在120萬套,其中外地人租用率逾50%,北京“十二五”期間擬建設的30萬套公租房面對巨大的市場需求可謂“杯水車薪”。細看《通知》的相關規定,外地人申請公租房手續相對繁瑣,加之各區縣掌握著分配的“生殺大權”,如若不能有效遏制“權力尋租”“權力自肥”,對外來務工人員的“示好”或成紙上談兵。
以早前廉租房為例,2010年,16個城市共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4247套被分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另有4428套保障性住房長期空置。政策利好在一定程度上淪為腐敗的溫床。
就公租房而言,其對於弄虛作假的申請人一般採取退租補金的處理方式,準入的“低門檻”加之違規的低成本或成監管盲區,如何讓政策真正惠及有需要的人群是更值得思考的問題。
在筆者看來,確保公租房之“公”需從兩方面入手。首先是準入的“細監察”。公租房資格申請之初“三級審核”的相關部門應把好關口,建立規範審批機制,明確各級審核內容,實行責任到人,防止政策保障成為富人美餐。
與此同時,還需完善相關監督機制,確保配租過程公開透明,防止既得利益者優先佔有社會資源,杜絕“權力自肥”,以實現公租房的公平分配。其次是違規的“嚴懲戒”。一方面加大力度打擊違規行為,提高騙租成本,對不合規定申請者一經發現施以相應處罰,另一方面提高把關者的責任意識,對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的相關部門予以嚴懲。
總之,只有完善公租房審核配租的各個細節,做到廣開閘、嚴把關,方能讓新規真正成為“大庇天下寒士”的利好政策,讓住房困難的外來人員不再“望房興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