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支出”不能定義太寬泛

時間:2011-10-17 13:17   來源:揚子晚報

  針對“財政收入很高,2/3用在民生,市民感覺並不明顯”的質疑,財政部辦公廳表示,我國每人平均財政收入和支出水準卻很低,排名在世界百名之後(10月16日《人民日報》)。

  根據財政部的解釋,有些民生支出是“普惠式”,有些民生支出是“特惠式”。還有用於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加快城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支出,提供了良好的生産生活環境和便利的生活條件,但個人感受沒有那麼直接。這種“間接惠民”不太好感受。

  並不否認,間接惠民也會增進國民的福利水準,但要把生態環境、交通建設等都歸類為民生支出,難免不給人一種“民生支出是個筐”的感覺。順著這樣的邏輯,恐怕沒有哪一項政府支出不可以歸類為民生支出。比如説,國防投入是為了保家衛國,園區建設是為了增加經濟活力,甚至“三公支出”、公務員工資都可以理解為民生服務。如此道來,別説財政收入三分之二用於民生,而是百分百用於民生了。

  問題正在這裡。數據來看公共財政的民生支出逐年增加,但具體到民眾生活來看,直接惠民支出卻並不是那麼明顯,導致民眾感受不明顯。而要想改變民眾的這一感受,顯然需要加大直接惠民支出的投入,讓民眾切切實實地感受到財政收入的增加對於生活帶來的好處。

  應該對民生支出進行一個明確定義了。在民眾看來,民生支出應該是狹義的,是指直接惠及民生的支出,比如説,教育、醫療、住房等;而生態環境、交通建設等,則不應該歸為民生投入。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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