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網友發帖稱湖南衡陽市司法局局長萬春生在該局召開的黨委會上,因為“進幹部”的問題打了副局長廖曜中,當地官方介入調查。當事人廖曜中證實了糾紛確曾發生,並稱將去長沙陳情。萬春生則沒有回應衝突原因,只稱市委組織部已給出處理意見。
至昨天下午,《瀟湘晨報》已在其官方微博上發佈了兩人握手言和的聲明:“……此事發生後,我們雙方都認識到自己的不對,同時,儘管組織的關心、調解,我們已相互致歉、握手言和,局裏的各項工作也已經恢復正常。”
握手言和,應該不是壞事,但這起公共事件不能以兩人握手言和告終。
首先,互毆原因是否涉及用人腐敗?據衡陽司法局副局長廖曜仲介紹,因為他不同意一名在衡州監獄工作的女生調至司法局下屬的衡陽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進而與司法局局長萬春生發生肢體衝突。此説若屬實,就大可質疑和憂心。
“用人一言堂,花錢一支筆,決策一張紙”,久為世人詬病,如果局長僅憑一句話就能將一名女子調至衡陽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名不正言不順,不合程式,涉嫌違規。一則,衡陽市法律援助中心參照公務員管理,凡進必考,不能局長一句話,就省去必需程式。二則廖曜中分管法律援助工作,進人,他應該事先知情,如果不經過充分討論,也不能進人。
其次,萬春生為何不惜挑戰程式,急著調動該女子工作?萬春生與此女有無利益輸送,需要調查,不能成為人們看不到的暗角。
最後,這事發生在堂堂司法局,且是黨委會上,是不是莫大諷刺?前不久,萬春生剛剛被評為湖南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進工作者,身為司法局局長,知法懂法,更應該做守法典範,現如今卻帶頭違法,法律尊嚴何在?衡陽市司法局形象焉存?對待自己同僚就如此粗野,對待一般民眾呢?正副局長互毆,也表明該司法局出現了制度性積弊,急需梳理和整飭。
此外,此次圍毆事件還暴露出一個潛規則,令人悲嘆。報道稱,廖曜中對記者説,他不同意該女生調至其分管的市法律援助中心,還有一個原因是,這位女生來歷不明,不了解是否有需要照顧的特殊背景。而相關帖文也佐證了這一點,“廖曜中稱,就算照顧系統內的關係,也要公開在系統內選拔;從照顧關係的角度考慮,請介紹這位女生的特殊關係、背景,我個人不會反對。來歷不明,我不贊成”。無意之中,廖曜中透露出了一個秘密。原來,有關係就能成為公務員或進入事業單位的潛規則,果然存在。
有人説,正副局長互毆,夾雜著太多的個人恩怨。其實,私怨是私怨,公理是公理,即便有恩怨,也不能只盯著恩怨。該事件已經演變為公共事件,比如官員打架、涉嫌用人腐敗等等,都已經挑戰了法律法規,急需紀檢部門介入調查,而不能組織部門處理了事。同時,對這樣涉嫌違法違紀事件的問責情況,以及其他,都應該公之於眾,而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內部解決。(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