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央視《焦點訪談》揭露了隱藏在教輔亂象背後的利益鏈,稱發行環節的利潤,最高可以達到書價的近一半;一半利潤給各個地市縣區教育局和各個學校,作為所謂發行宣傳費,實際上就是回扣。
新聞中指明瞭各個環節所得到的利益:一是教輔的編寫者從中可以得到銷售額5%的利潤;二是出版社可以得到20%的利潤;三是印刷廠印刷費用達到25%;四是新華書店,教輔到新華書店時的折扣已經是50%,而新華書店要扣除物流成本,還有一個是稅費,這點新聞中沒有指出來,而是直接説新華書店凈剩利潤。其實到了新華書店手中的教輔利潤根本達不到新聞中的45%,再扣除上繳的國稅,地稅還有地方附加費,刨去給教育局和學校的23%,新華書店凈剩的利潤只有10%左右,這點新聞中也沒有説明。儘管只有10%左右的利潤,但這對新華書店來説,不但是一筆可觀的收入,還是能上報到省裏的考核指標之一,這種雙贏的誘惑,是無法拒絕的。
對教輔徵訂,國家七部委曾下達文件禁止徵訂教輔,筆者想説的是這種硬性規定,是否考慮到學生的需求。今天的教育體制要求學生每天要做家庭作業、課堂作業,所以學生的手中有本教輔是必須的。新聞中提到學校因為新華書店給的利潤低,所以私下找個體書商,暗箱操作引導學生買教輔資料,這樣學校能得到40%的利潤,而新華書店發行的教輔卻因為各種原因得不到教師和學校的認可。這裡需要指出的一點是,學校和教師是在逐利:一個是僅僅10%左右,另一個卻是高達40%,高折扣的回報使學校和教師嘗到了甜頭。在這種利益的誘惑下,學生被迫購買的教輔越來越多,而學校面對國家下發的文件,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至今我們的中小學課本還沒有做到全免費,很多地方只是減免了學費,但書本費更是學生求學的一大難點。學費在學生的消費比例中只佔很少的一部分,學生每年交的書本費佔消費的大半,為什麼只減免了學費,而不免除書本費?其實,減免學費和書本費,是世界許多國家的慣常做法,而且除免去書費和學費,還在學生上一年級開始,就免費向所有學生發學習用品,包括教輔資料、考試卷等,有的國家甚至每年向有學生的家庭提供孩子上學的一切費用。但我們卻還在收取書本費,這是值得思考的,因為當前我們的財力並非擔負不起這些費用。更讓人憂慮的是,在利益驅使下,學校和一些有權力的部門,利用手中的權力敲詐學生。
教育改革絕不是把學生當成搖錢樹。當前,我們對教育的投資還不到GDP的4%,而“三公”消費卻達到了23%,這需要我們深思。畢竟,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取決於教育。當一些教師淪落成金錢的奴隸,學校也成了蠶食學生和家長的黑洞。還記得一位教授爆出這樣的雷語告訴自己的學生:在你四十歲時沒有4000萬不要來見我。這種赤裸裸的拜金者居然被説成是真實,還有人證明這種是激勵學生努力學習的方法。從這位教授的雷語中,我們能看出教育體制對金錢的崇拜,更能看出當今教育體制中存在的問題。
教輔亂象的背後是利益作祟,但透過教輔亂象,我們更能看到的是教育體制的種種弊端。可以説,教育體制中存在的問題不除,亂象將難以止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