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晚間,湖北省公安縣委宣傳部發佈通稿稱,經公安機關的縝密調查,8月27日晚6時40分許,死於辦公室的公安縣紀委官員謝業新係自殺身亡。但家屬質疑“自殺説”,稱死者身上共有11處嚴重刀傷。(8月30日《新京報》)
自殺的事情從來都不少。失去生活信心的原因很多,引發心理問題的原因也很多,那麼我們時不時聽到一些自殺事件,某種程度上也就不感到非常奇怪。然而,如果某個群體中常常出現雷同的自殺原因,就非常奇怪了。官員“抑鬱自殺”,就是一個不好解釋的“共性原因”。
還好,這一次公安縣紀檢幹部自殺,官方結論尚無“抑鬱”之説。然而,自殺的理由還是不好定論:什麼樣的理由會讓一個人尋死的信念如此堅定——自己對自己刺了11刀?第1刀之後沒有反悔,第2刀、第3刀……直到第10刀下去仍毫無悔意,執意補上了第11刀;很難想像,有如此勇敢意志之人,居然不能勇敢地活下來?這種情況,我估計,最終結論恐怕仍然很難跳出“抑鬱”這種“共性原因”。
“抑鬱”當然是一個“最不壞”的解釋了,于一個死去的人來説,這種診斷結論在醫學上並不需要具體的物理證據;並且,又可以將“抑鬱”的成因解釋為工作壓力所致,那麼説官場壓力大、官員抑鬱者多,似乎順理成章。或許如此,當最初那一兩個突然發生的官員自殺事件以“抑鬱”定論之後,接踵而來的一個又一個“官員抑鬱自殺”就有些一發而不可收了。而很多事件中的“抑鬱結論”沒法不讓人懷疑,似有“參照”“借鑒”的影子。因為工作壓力大而“抑鬱”情況太多了,甚至成為官員群體中的一種現象,這實在經不住推敲:工作壓力大,不工作、不做官行不?不做官與死亡,二者擇其一,寧願選擇死亡,你信嗎?發生在個別人身上,我們説天下之大或許難免;可若説寧死不辭者簡直如“前赴後繼”,沒人相信,作此結論的人自己都未必信。
似乎,官方的態度就是“信不信由你”,或説不管你信不信,不管“抑鬱”得多麼不靠譜,我們也要“抑鬱”到底。上個月,某地一位區長在辦公室身亡,死狀相當慘烈,死者頸部一處複合創致大動脈斷裂——就是説自己用菜刀反覆切割自己脖頸多次!竟也被定論為自殺。需要多麼堅強的意志才能對自己下得了這樣的狠手?
“自殺”定論,能讓事件的處理最簡單化,與死者有關無關的一切大事小事,從此一了百了。只是擔心,這種不明不白的“自殺”和“抑鬱”了解方式如果越來越約定俗成,相互效倣,乃至成為“先進經驗”,有些東西會越來越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