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表示,由於在一些關鍵問題上各部門難以達成一致,《工資條例》出臺時間再次被押後,至少在今年年內很難出臺。據稱,在《工資條例》的草案中,最低工資以及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等規定,遭到了來自全國工商聯等部門的反對。此外,《工資條例》中有關“同工同酬”的規定,也沒有找到令國企和相關部門滿意的解決方案。(8月22日濟南日報)
事實上,“工資條例”的價值顯而易見。當前,勞動力與資本相比處於絕對弱勢地位,缺乏必要的話語權,而工會等維權組織在現實中的“功能虛設”,又加劇了勞資地位的不平等。如此,都需要一個法律文本的剛性規範,以此來著力解決一線職工工資偏低、工資增長緩慢、底層工人被欠薪等長期痼疾,同時推動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工資協商機制。
但毋庸諱言,因為“工資條例”保障大多數普通勞動者的權利,對資本利益構成了一定的“衝擊”,也為部門管理帶來一定的管理風險,引起“國企和相關部門”的強烈反對,也在意料之中。底層勞動者不僅在權利博弈中缺乏話語權,但權利保障的立法層面上同樣也缺乏話語權,在處於強勢地位的“既得利益者”的“干擾”下,工資條例“難産”就成為一種必然的結果。
時下問題的關鍵在於——通過制度路徑增強普通勞動者在權利博弈中的話語權,這是工資條例存在的“要義”之一,但這樣的法律完本的設計和制定,其成敗利弊的“裁判權”卻只掌握在“有關部門和企業”手裏,“有關部門和企業”反對就陷入僵局、不滿意就開始“難産”,而另一個龐大的權利主體對此則只能“保持沉默”,這種話語權的吊詭性不對等著實令人嘆息。
在現代社會,制度是保護弱勢者利益和社會公平公正的最可靠防線,然而,當弱勢者權利保護性制度的話語權全部掌控在強勢者手中,其“難産”甚至是“流産”都在所難免。而縱然是勉強出臺,也容易異化。因此,建議難産中的“工資條例”聽一聽普通勞動者群體和社會各界的建議與呼聲。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