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12日電(記者 孫婷婷)6月10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備受關注的《精神衛生法(草案)》向社會開展首次意見徵集,7月10日徵求意見已結束,除了精神障礙患者的非自願住院醫療制度,社會各界關注焦點還包括如何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如何保護患者合法權益等問題。網友們認為,目前的精神衛生法還存在諸多不足之處,例如防止精神病收治被權力濫用等問題還有待進一步明確,各地的精神衛生經費問題還需詳細的説明。網友期待明確財政投入的比例和金額,約束公權力的濫用行為。
網友對《精神衛生法(草案)》存在諸多疑問,主要有以下幾點:一、保護精神障礙者及時治療,還是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二、精神障礙的診治究竟是醫學範疇還是司法範疇?三、監護人的許可權有多大?四、非自願住院治療,使用醫學標準還是法律標準?五、“擾亂公共秩序”能否作為非自願診斷和收治標準?六、非自願住院治療的最後判定,能否由司法鑒定機構作出?
如何防止“被精神病”問題最受關注,網友擔心越級陳情、投訴檢舉等會被視為擾亂公共秩序,從而“被精神病”。網友“laurie99”認為,《精神衛生法(草案)》中把“擾亂公共秩序危險行為”作為精神病患者強制送治條件,爭議頗多。要防止精神病變成別有用心的“囚人工具”,要先界定“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的邊界劃分,理應在《精神衛生法(草案)》中得以明確,盡可能地摒除可能被利用的制度漏洞。否則,本來維護公民權益不受傷害的合理設計,很可能會被以“公共安全”的名義輕易突破。
大家盼望《精神衛生法》能夠儘快出臺,不過,還有一部分網友指出,立法容易,執法、守法難,只有法治得到全面落實,才能遏制權力濫用問題。網友“小白饅頭”一針見血地説,由於《精神衛生法》的缺位,以扣上“精神病人”的帽子對付“刁民”已經成了一種伎倆。如果有法可依,某些地方管理者就很難隨意給公民扣帽子了。網友“仁文主意”認為,只要當今社會無法消除“權力淩駕於法律之上”這種現象,那麼“精神衛生法”就無法杜絕被“精神病”現象——立法容易,執法、守法難。網友“誓必行”説,公權不被束縛,即便《精神衛生法》管住了那雙隨意將公民送入精神病院的“黑手”,恐怕也很難杜絕採用其他措施無辜限制人身自由的現象吧?
網友擔心“精神衛生投入”不足,草案中除第55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精神衛生工作需要,將精神衛生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外,就再無其他具體説明瞭。網友認為精神衛生工作經費還需明確財政投入的比例和金額。網友“果咼。”説,誰出錢治療精神病人,誰出錢照顧他們,這些錢又從哪來?這些問題都涉及到很多部門,很多利益,因此必須明確財政投入的比例和金額。他建議政府將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納入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將精神病用藥納入基本藥物目錄,以專項財政資金解決重性精神病人的醫療費用和精神專科醫院的經費,保障精神病防治機構的醫護人員的特殊崗位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