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徵稅,請先“約法三章”

時間:2011-07-01 14:17   來源:羊城晚報
  據媒體報道,武漢市國稅局日前開出國內首張個人網店稅單,向當地一家淘寶店徵收430余萬元稅款和滯納金,而且在武漢的淘寶皇冠級以上網店都將納入該市稅收徵管範圍。各界普遍猜測,網店徵稅可能推廣至國內其他地區,一時之間議論紛紛。

  實際上,去年7月1日《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施行,網店開始“實名制”,已被公眾解讀為要向網店徵稅的前奏。自那時起,“徵稅”就成了懸在網路賣家與買家頭上的一把劍,武漢國稅局開出的稅單好似落地的第一聲響。

  此前,雖然沒有明文規定網店不繳稅,但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出於管理體系不夠健全,或者網店不成氣候,或者網店交易方式特殊、網店稅收徵繳不易,網店變相地被“免稅”了。但按照稅法,依法納稅是企業、公民的法定義務,而凡是境內發生的交易,都應該繳稅,網店自然也不能例外。隨著網店交易越來越頻繁、交易規模越來越大,倘若繼續不予徵稅,對實體店零售業也就越來越不公平,同時還會導致國家稅收的損失。

  可見,按照稅制原則,網店這一新興交易行為需要納稅,無可厚非。問題在於如何徵稅。當前,我國還沒有相關的具體規定,對網店什麼時候開始徵稅,徵收對象包括哪些,徵收哪些稅種,稅率如何,有沒有優惠等等,都是未知數。在此背景下,網店徵稅切忌玩曖昧,應該把相關議題納入這一公共決策的考慮範圍,討論成熟明瞭之後,再來實施。

  一是是否全面徵收?如果全國開徵,時機是否成熟?切不能搞突然襲擊。武漢開出稅單,全國其他地區是否也開始徵收,相關部門應該有一個明確的態度。畢竟對於嚴肅的稅收問題,模棱兩可地長期擱置,終究不是辦法;更不能搞突然襲擊,哪一天心血來潮,就開始徵收;而如果全面徵收,時機是關鍵。網店所屬的電子商務領域,其實還處在不成熟的初級階段,從有利於電子商務的正常發展出發,徵稅部門需要聆聽來自行業的聲音,探討合適的時機。在全面開徵前,是否可以考慮適當的緩衝期?

  二是哪些網店應該是徵收對象?切不能擇肥而徵。據媒體報道,武漢只對皇冠級網店徵稅,而對皇冠級以下網店暫不徵收,實有選擇性執法的嫌疑,給公眾印象甚至是“擇肥而徵”。徵稅對於任一公民,任一市場主體,應公平合理,那麼只對一部分網店徵收顯失公平。出於一些諸如促進行業發展、提高就業等特殊考量,對像大學生創業型的網店給予優惠或免稅,也值得考慮。但是徵收對象一定要明確,哪些該徵、哪些可免,都要有明確規定,並進行公示。

  三是該徵哪些稅種,徵收比例又是多少?切不能照搬傳統的徵收方式。網店與傳統的實體零售,雖然都屬於商業交易,但畢竟交易方式存在很大的差別,如網店所有人所在地、註冊地(企業網店)、運營地、倉庫所在地,很可能都不在一個地方,一些網店僅運營環節都會細分後按照最優方案放在不同的地方。要對網店徵稅,不宜直接沿用此前適合傳統商業環境的徵稅體系,而應該根據電子商務的特點,創新徵稅體制和徵稅方法。

  稅收徵管是一件嚴肅的事情。如果沒有一個公開、透明的徵收規則,而是搞“摸著石頭過河”的策略,想怎麼徵收就怎麼徵收,這會嚴重損害稅收徵管的嚴肅性、公正性乃至公信力。(陳強)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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