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包括《人民日報》和《經濟參考報》在內的中央媒體,連續的對我國所存在的貧富差距問題予以探討,而總理溫家寶6月1日上午在東京接受了日本廣播協會(NHK)電視臺主持人國谷裕子專訪時,更進一步強調道:一個社會如果財富只集中在少數人手裏,那麼註定這個社會是不公平的,因而它也是不穩定的。種種跡象顯示黨中央國務院竭盡所能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決心。
事實上,以城鄉二元差異結構、工農業差異結構、工業內部差異結構、國有與民營差異結構、各階層收入差異結構等構成的雙重結構,一直是懸在我國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頭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由於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最近十年來我國經濟得到快速而迅猛的發展,有人為此認為,該問題已出現了解決的曙光。為此他們認為,只要當前經濟高速增長的態勢能夠得到確保,那麼將能使雙重結構這個問題逐步接近消除。但事實卻並不是如他們相信的那樣樂觀。在高速增長的這十年裏,也正是我國的貧富差距拉大的十年。而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就在於,這種雙重結構在我國社會經濟中存有根深蒂固的文化和體制基礎。所以我們也不能説在高速增長的條件下,它就會自行消失。
雖然伴隨著經濟的增長,的確會産生就業的機會。但是如果我們不試圖去促進人口流動,以使其適應,隨著經濟增長而發生的結構變化;不試圖去解決産業間勞動力的轉移問題,那麼就仍會存在失業和不完全就業的事實。在這裡我們指出的是:所謂就業的改善,它絕不僅僅只是增加勞動力的低品質的就業而已,它應是以積極地提高民眾收入進而消除低收入階層為原則和目的。
按照這個觀點,社會保障的充實和社會福利的提高,將形成今後我們必須重點關注的課題。另外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實踐證明這樣做事實上有利於促進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歐美、日本及東南亞的太多例子告訴我們,當一個國家的經濟基礎達到一定程度後,其國民的消費與生産能否同步增長,這將直接關係到社會經濟能否快速發展。如,日本的崛起是離不開其在60年代所選擇的拉動內需為主的發展戰略的。更重要的是,這更是作為一個現代國家所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在這一過程中,必須致力於糾正目前業已存在的城鎮與農村之間、農業與非農業之間、國有與民營之間、大企業與中小企業之間、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之間以及各收入階層之間的——生活上的、收入上的——差距。只有這樣才能夠緩和當前業已非常嚴峻的雙重結構,只有這樣才能夠確保社會穩定,才能夠使我國的國民經濟和國民生活有望得到持續、均衡又好又快的發展。